“沙沙”的声响迅速靠近, 又在接近他时停下。常宁眯着眼睛, 略等片刻, 如愿看到一双小巧的黑色皮鞋, 出现在他面前。

漆皮鞋面,雕花工艺,干净得与满地泥泞颇不相称。

常宁眨了下眼,身子骤然一轻,几乎同时,他吹响了隐在掌心的哨子,哨声尖锐高亢,顷刻间传遍山谷。

[我去,怪力女!]与哨声同步,直播间滚过弹幕。

——看到常宁近一米九的个子被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单手拖拽起来,是个人都会觉得违和。

但常宁不。

被拖拽起身的第一时间——甚至在那之前,他就已做好准备,身体在半空毫无预兆扭转,脱离「她」的掌控。

落地站稳,他才第一次看清「她」的样子。

双马尾,着校服,婴儿肥的脸庞,略带钝感的五官,不看眼睛,天真可爱,可爱天真。

[啊,可恶,智脑把我最喜欢的萝莉脸捏成了丧尸……]

[宁宁要辣手摧花了吗?]

[或者,被花……辣手催?]

两个猜测,后者明显更贴近现实。

萝莉丧尸的实力,远超常宁曾对付过的那个变种丧尸。

速度更快,力量更大,兼有两个如臂指使的帮手。

常宁几乎是被压着打,唯二的优势,是怀里那把枪,和体内那点儿血。

萝莉丧尸总是打着打着,就情不自禁趴他身上吸口血,而且十分护食,在另两位也想效仿趴过来时,总是不厌其烦腾出手来驱赶他们。常宁难得给「她」造成一两次有效伤害,都是趁「她」吸血时偷袭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