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恬多少有点儿社牛属性,半路上,就和安楚熟络起来,到了郑秋俞推荐的私房菜馆,她先找服务员要来纸笔,郑重请安楚签下大名:“我弟弟真的是你粉丝,超爱听你的歌!”

“安楚的歌是很棒呀。”常宁在旁边煞有其事地推介。

他知道安楚最喜欢被人夸,尤其喜欢自己的作品被人夸,想让他提起精神来,多夸夸就是。

安楚嘴角果然提起来,“唰唰”两笔,潇洒地在纸上签起自己的名字。

而郑秋俞此时正站起身来,跨过桌子给常宁倒茶:“这里的普洱很不错,宁宁尝尝。”

常宁受宠若惊:“谢谢俞哥,我自己来!”

“不用。”郑秋俞轻轻拂开他的手。“今天我是东道主,招呼你们是应该的。”

余光扫见两人手指接触,安楚握笔的手顿住了。

“说好的我请客,俞哥怎么跟我抢?”

“我年纪大,先请也是应该。”郑秋俞不慌不忙。“而且这家店我入了股的,吃饭不用钱,下次你再请。”

大意了,就不该让这老男人定地方……

“也是,俞哥确实跟我们不是一代人。”安楚把签好的名推给佟恬,顺势扭头问:“俞哥听过我的歌吗?”

郑秋俞怔了怔:“自然……听过。”

“听过哪些?”

“《given a chick》。”他的现象级成名曲,安式颤音,自此人尽皆知。

“还有呢?”

郑秋俞被难住了。

“没关系。”安楚“善解人意”,停止追问。“以您的年纪,听过一首我都荣幸。”

这话说的……常宁头回替安楚的情商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