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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录像和相关的问题都问完,公诉人坐了回去,留下法官走该有的流程。

“你对公诉人提出的犯罪事实有意见吗?”法官他,“能否做一下具体陈述?”

与一般的盗窃罪不同,盗窃a级收藏品是绝对的重罪,起步就是终身监/禁,再往上能够判处死刑。

面对这样的刑罚,罪犯一般不会轻易认罪,要靠坚实的证据才能打倒他们。

现在给出的证据,无疑能显示这件事就是林恩做的,也只有他有能够轻松盗窃岩层之血的条件。

但法官翻着手里的材料,又看到一百八十年前的庭审记录,轻轻叹了口气。

开庭前他将这些记录看过好几遍,同今次一样,之前每一次给出的证据都很确凿,但林恩从来没有认过罪,每一次都没有。

记录里是这么写的。

林恩·诺克斯说他失忆了。

“我失忆了。”下一刻,面对法官的问题,林恩给出了自己的回答。他与法官对视,坚定地说,“我失忆了,什么都记不起来。”

法官心里说了一句果然。

林恩一直都说自己丧失了回归纪元第六年七月的大部分记忆。

但失忆这种事……跟定罪和量刑没啥关系,如果林恩能认罪,认罪的态度好一点,说不定判得还会轻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