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第 40 章 大年夜是一个年坎,大年……

“雪华姐还没有下班吗?”柳烟凝问。

“可能耽误了。今天就在这吃饭吧,饭我都做好了,菜热在锅里的呢。”

柳烟凝摇头,“我们家饭也好了,看样子阿宝想吃红薯,等红薯烤熟了,拿一个我们就回去了。”

等红薯熟了,毛晓峰找了个碟子,装了四个红薯给她,他们家四口人,少了不够分。

柳烟凝看了一眼,烤盘上只剩一个红薯了,“我给阿宝拿一个就行了。”

“拿着吧,我再烤就行了。”

柳烟凝也就不客气了,她闻着红薯的香味,也勾起了多年的馋虫,接过盘子带着阿宝回了家。

红薯一掰开,黄橙橙的肉就冒出了热气,柳烟凝就尝个味道,将掰下来的一半递给了阿宝。

“秦姨,你也来尝一尝,这个烤红薯味道不错。”

秦姨从厨房忙活出来,连连摆头,“我前半辈子吃红薯都吃伤了,烤红薯,煮红薯,红薯粥,变着花样的吃,有时候红薯都吃不上呢,我当时就发誓,等什么时候条件好起来了,我要顿顿吃白米饭,再也不吃红薯了。”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那时候的红薯吃起来是苦的,现在才是甜的,味道不一样的,尝一尝。”

秦姨坚决摇头,看到柳烟凝母子吃得很香的样子,内心感慨,这就是生在好时代的人啊,连烤红薯都吃得这样香。

沈牧回来了,带着一身的寒意进来,他带着一顶帽子,脸被大围巾围了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

沈牧一边脱大衣,一边说道:“过了正月十五,阿宝就要开学了,到时候还是得坐公交车上学才行,骑车太冷了,我骑这一路都冻得手脚僵硬,别说孩子了。”

柳烟凝挑了挑眉,没说话。

阿宝指着盘子里的烤红薯,“爸爸,给你留了一个烤红薯哦,快趁热吃吧!”

沈牧笑道:“烤红薯啊,这东西我好几年没吃过了,小时候上学,每个星期背一袋子红薯去学校,省着吃,一顿吃两根,哎。”

柳烟凝奇怪地问道:“既然你吃了这么多红薯,没吃腻吗,现在还能吃得下吗?”

沈牧摇头,“没有啊,怎么会吃腻呢,当时幸好是大伯家里还有红薯,让我每个星期扛一袋子,要不是这样,我连吃的都没有,红薯就是那个时候我最好的果腹的食物。”

柳烟凝若有所思地点头,沈牧拿起最小的那个,撕了皮,吃了起来,“这红薯没大伯家的好吃,大伯家的是沙沙的更甜更糯。”

吃完了红薯,沈牧问起柳烟凝,“第一天工作怎么样,还顺利吗?”

柳烟凝点头,唇角露出微笑来,“很好。”

沈牧见状就知道她是真的很喜欢,放下心来,“那就好,要是觉得太累...”他本想说如果觉得太累就回家,他养他们母子,但是目前,他的工资都还不够家里开销的,看来得抓紧时间再写两本工具书,多挣点钱,给他们母子一个保障。

一晃到了正月十五,沈牧和柳烟凝都放假了,两人难得一块在家,阿宝很高兴,连毛宁宁家都没有去,在家里陪妈妈。

沈牧将自己关在书房潜心创作,柳烟凝上班之后,就暂时停了小说的工作,没事的时候就看书,书房完全成了沈牧的地盘了。

门被人敲响了,为了不让屋子里的暖气跑出去,门都是关得严严实实的,柳烟凝是从来不让阿宝去开门的,不知道门口站着的是什么人,尤其是之前家里只有她们两个女人的时候,阿宝也养成了不开门的习惯。

柳烟凝走过去开了门,门口站着一个陌生男人,似乎没想到开门的会是这么漂亮的女人,他着实愣了一下,连忙垂下头,说了一句什么,柳烟凝没听太清楚,这人操着一口西北的方言,但她听见了他话中‘沈牧’一字。

柳烟凝的目光掠过他,男人皮肤黝黑,头上缠着泛黄的白布,身上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羊毛袄子,蓝布裤子,脚上蹬着一双黑色棉鞋,门口摆着三只大袋子。

这是沈牧老家的人,这个念头飞快地浮现在柳烟凝的脑海中,她问道:“你是沈牧的亲戚是吗?”

她说的是普通话,对方听懂了,连连点头。

柳烟凝叫了一声阿宝,“去书房叫爸爸,就说他老家有人来了。”

阿宝咚咚地跑进了房间,没过一会儿,沈牧就大步出来了,他看到门口的男人一愣,随即露出惊喜的微笑,脚步更加的迫切,“贵林哥!”

沈牧走到门口,上下打量了沈贵林一眼,“你这是从老家来的?快进来!”

沈贵林看到沈牧,也笑了起来,笑容显得有几分憨厚,“俺给你扛了几袋子东西来嘞,快扛进去。”

沈牧从鞋柜里找出干净鞋子放在地上,对柳烟凝说道:“这是我大伯家的大哥,贵林哥。”

沈牧的笑容略微有些僵硬,他知道柳烟凝的洁癖,心里略有些担心,可他又心里期盼着,他期盼着柳烟凝能善待他的亲人。

让他欣慰的是,柳烟凝露出了个笑容,“原来是大哥,真对不起,没认出来,快请进。”

沈贵林搓了搓手,看都不敢看这个漂亮得跟天仙似的弟媳,笑道:“没事没事,俺就是给你们送点东西来。”

沈贵林显得很是踌躇,他们在老家没有换鞋的习惯,但是他看见了那纤尘不染的地板,外面还有积雪,他鞋子有些泥泞,踩上去肯定会踩上一串脚印。

沈牧都已经将鞋子拿出来了,沈贵林看着那双棉拖鞋,脸上露出了囧意,可他千里迢迢地来了,也不可能因为一双鞋子就不进门,他换下了自己那双棉鞋,在火车上长途跋涉了几天,棉鞋一脱下来,露出了破洞袜子,还伴随着一股发酵的难以形容的臭味。

沈贵林的黑脸因为羞窘变成了黑红色。

“俺,俺在火车上两天没洗脚了。”他不好意思地解释。

沈牧却仿佛什么都没有闻到,拉着沈贵林就走了进去,让他坐在沙发上。

秦姨泡了茶端过来,阿宝闻到了异味,躲进书房去了。

柳烟凝也有些受不住,本想坚持一下坐一会儿,却看到沈牧朝自己打了个眼色,于是她也跟着阿宝进了书房。

沈牧去打了盆热水来,放在了沈贵林脚边,“赶了几天的路,洗个脚,解解乏。”

弟媳不在,沈贵林显然放松了很多,他脱了袜子洗起脚来,不好意思地笑,“别熏着弟妹了。”

“大伯,伯母身体好吗?”沈牧问道。

“好,都好,收到了你寄回去的过年钱了,过了个丰年哩!过完年,老汉准备了一些土特产,让俺给你送过来,说在城里,那些是新鲜东西哩!”

从西北的老家进京,起码要花两天的时间,沈贵林大概是不舍得花钱住旅店的,扛着三大袋东西,这一路还不知道是如何辛苦来的,沈牧感动得红了眼,“北京什么都能买得到,你们下次来空手来就行了,拿这么多东西,累人。”

沈贵林笑道:“我这么大个汉子,能有多累!”

他环顾四周,很多东西都是他在土窑里没见过的,尤其是那台十四英寸的熊猫牌黑白电视,“嘿呀”了一声,“行啊,一弟,你家里连电视都买上啦!”

沈牧笑道:“这家里的东西都是你弟媳添置的呢,我的工资哪买得起这些。”

沈贵林知道沈牧爱人是城里人,当年他结婚的时候也只是给家里写了封信,没办酒席,他们家人都没有见过沈牧这个城里媳妇,现在看来,弟媳不仅漂亮,家里还有钱。

他担忧地看了沈牧一眼,要是弟妹家里条件这么好,沈牧会不会受气?但弟妹看着又不像心气高看不起人的人。

沈牧并不知道他的心思,将洗脚水倒了,将破洞袜子也扔了,拿出自己的新袜子给沈贵林换上。

但是客厅里还是有一股酸臭的腐烂味,那双棉鞋还在散发着气味呢。

沈牧将棉鞋塞进了鞋柜。

秦姨走到门口,将大门敞开,寒风刮了进来,总算将那股子气味给吹散了。

秦姨来到书房,对柳烟凝说道:“饭好了,烟凝。”

柳烟凝正在陪阿宝看书,闻言说道:“秦姨,家里还有面吗?”

秦姨点头,“有啊,我一会儿煮一碗。”

“一碗恐怕不够,先煮两大碗吧。”

柳烟凝看到那三大袋东西那么大那么沉,就知道沈牧这个兄弟有把子力气,一般力气大的人,吃得就多。

“哦哦好,客厅味道已经没了,不过我看沈先生的兄弟虽然洗了脚,脚还是有味,要不要单独...”

“不用,没事,秦姨,你再炒个肉菜,煮好了就给沈牧说开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