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在那时候就已经靠丝绸与绣技声名远扬。

那晚下了大雨,她被后娘蒙着眼睛丢在路边,马车从耳边经过,她没多想,直接冲了上去,车夫下来解开她手上的绳子和蒙着眼睛的黑布,马车里的人没出来,但看这车队,她就知道,这一定是有钱人家的。

她将头都要磕破,辫子也散了,只求能给她一口饭吃,一件衣服穿。

撑着油纸伞走下马车的少爷长发在脑后利落地扎起,眉眼温润如玉。那样大的雨,陆绅穿着一身白袍,他在她面前蹲下来,递了手帕,笑着说道:“正好我身边缺个丫头,不过你太小了,先去学堂读书吧,不识字的丫头我可不要。”

她上了几年学堂,有了自己的名字,叫陆香,后来跟着陆绅做事,看着陆家在当地的声名越发显赫,也看着媒婆为了抢到陆绅的亲事恨不得把陆绅给吃了。

大火烧起来的那日,她和陆绅一起被关在了屋子里,陆绅问她:“后悔吗?”

陆香摇头,“不后悔。”

“怕吗?”

“不怕。”

她永远对陆绅忠诚,直到死的这一天。

大火烧了两整日,陆绅死了,却也不全然是死了,它在记忆中的位置找到陆香的发簪,为她重新做了骨架,大概是受它的怨气所影响,陆香又成了陆香。

她寄生在发簪里,靠着陆绅的怨气而活,陆绅在,她便在,陆绅死,她则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