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页

“先垫垫肚子。”他说,“等到了岛上,再去吃正餐。”

周蔓点头,“嗯。”

一整个三明治吃完,他又给她递牛奶,周蔓接过来,轻轻抿了一口,“哥哥,我有件事问你。”

沈嘉珩:“你说。”

话到嘴边莫名开不了口,她想了想,把牛奶放到一边的空位上,拉起他的手,在他掌心写字。

酥麻的触感落在掌心,给人的感觉好似电流划过。沈嘉珩聚精会神地看着,尽量让自己不受干扰。

“你、愿、意……”

笔画繁多的三个字写完,他的脑海里闪过很多个句子。

尽管一时混乱,但他还是本能地握住她的手,阻止她继续写下去。

“怎么了?”周蔓微微一怔,停下手中的动作抬头,“痒?”

沈嘉珩摇头,一本正经地看着她,温声开口:“蔓蔓,这种事情怎么可以让你主动?”

“不过这里人多眼杂,我今天又没带戒指,实在不适合求婚。”

他说完,两个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很显然,没有哪个女孩愿意在混乱的机场被求婚。

恢复理智的沈嘉珩自嘲似的笑了笑,松开她的手,把手机递给她。

“不想说,可以打字。”

说完,他转过身去,不看她。

周蔓划开屏幕解锁,目光触及沈嘉珩的手机桌面,抬眸看了他一眼。

从五年前到现在,他对她的心意,从未改变过。经过三个月的相处,她也无比确定自己喜欢他。

就算将时钟拨回至八年前。

在她惶惶不可终日的那段时光里,是作为陌生人的他,给她鼓励,让她找到了自己兴趣所在。

再后来,他们成了笔友。

互通书信的那段日子里,她开始试着写日记,一写就是三年。

尽管她一直说,自己是一个三分钟热度的人,总是喜新厌旧。但她还是坚持学了近五年的表演,写了三年的日记和一百多封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