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平日里,不是饭点,人们也爱有事没事去食香阁坐坐,听听书,喝喝茶,和这一比,张掌柜的品佳楼就门可罗雀,一直靠熟客支撑,现在越来越差。

张掌柜也想过请一个说书先生来,但这并不好请,一来说书先生本就稀少,姜朝读书难,说书先生基本都是肚子里有墨水的读书人,而读书人重面子,少有几个肯舍下脸面去大庭广众下抛头露面说书的;二来,就算请来一个说书先生,怎么就能保证说的故事比对面强?

若是故事不好听,来的人还是少,不过白费力气罢了。

“那说书先生讲故事,能白去听么?”有人问道。

李坤瞟那人一眼,道:“能啊,但是不点茶水不能上桌,只能找个地儿蹲着。”

村民听了,有人眼睛亮起,琢磨过段时间有空去城里见识一下,顺便免费去听听书。

宁景没说话,眼眸闪动,心里有了几分盘算。

休息过一阵,便又开始干活,众人便都散开回了各自田地,抓紧时间把谷子割回

宁景走回自家这块,刚刚他们聊天都是男人扎一起,女子哥儿都在一旁竖着耳朵听,那么多男人他们也不好靠近。

宁何氏挽着袖子,对宁景道:“景儿,你快些回家去吧,外面晒。”

宁景手里却摸出一把镰刀,这是他刚刚和李家借的,他们家就两把。

见宁景拿出镰刀,宁何氏和柳静秋明白了他的意思,前者连忙道:“儿啊,用不着你下地,你身子没好利索,而且你一个读书人,手里就应该拿笔杆子写字,怎么能做这些粗活!”

宁景笑了一下,将镰刀放在一旁,又从袖中拿出两条撕好的布条,拉过宁何氏的手,后者的手是做惯了农活的,粗糙枯黄,道道沟壑纵横,宁景一个男子握在手里都感觉扎手。

在那手背上有几道被稻谷拉开的口子,宁景用布条包住手心手背,道:“看娘为了这个家忙活,孩儿心疼,孩儿现在长大了,也是这个家的顶梁柱,娘就让我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吧,不然我心难安。”

宁何氏看着手上的布条,心里一阵颤动,良久才用带了一丝哽咽的声音道:“好,但你累着了就说,不要逞强。”

“嗯。”

宁景笑着应了一声,看宁何氏下了田,他一把拉住默默从旁边走过的柳静秋,后者看过来,他微微一笑,从袖中又拿出两条白布。

他拉起柳静秋的手,那手纤细白嫩,像煮熟的鸡蛋清,可是现在这双手伤痕累累,左手大拇指上包着的布已经被血染出好大一块。

宁景没有说话,他用布仔细把那双手包好,然后放下,自己又拿了两条布,给自己包起来。

柳静秋目光复杂的看着他,过了一会,就转身下田。

真是麻烦,也不知道这个朝代有没有手套卖?也许,这也是一个商机?

宁景想着,打算过两天就去城里逛一逛,看看这里的商品,如果有手套就买两副,没有的话看看能不能做两个。

他包好手,拿起镰刀也下了地。

下午日头更是难熬,只干了一会,汗水就顺着额不断滴落,还有些滑进眼中,顿时眼睛感觉酸涩。

宁景没有干过农活,不论今世还是前生,他以前就是个出身富贵的公子哥,从出生就有一辈子花不完的钱,和泥土地唯一的交流就是闲时养养花,就连拿镰刀都是第一次。

虽然他速度比柳静秋还慢,但好歹是三个人干活,终于赶在日头落下,他们家三亩地全部割完,稻子先放在地里晒两天,到时候再来运回

回到家时,三个人都像是水里捞出来的,匆匆忙忙把饭烧上,就一个个排队用晒好的水洗漱。

本来是想让宁景先洗,宁景不肯,直接将宁何氏先推进去,随后是柳静秋,最后是自己。

做菜的时候,宁景又念叨着馋肉,宁何氏没办法,一狠心又切下一块腊肉,炒了一个荤菜,三人美美吃了一顿。

古代的夏夜,晚风清凉,漫天星辰璀璨,银河浩大梦幻,夜空干净的不染一丝尘埃,看得人心旷神怡。

宁景负手在院子里看了一会儿夜色,才带着一身微凉的气息回了房间,柳静秋已经乖乖躺在里面,盖着薄被,双手放在被子下面,闭着眼,不知睡着没有。

说来也是有趣,原主和柳静秋成婚后两人虽在一个房间,但是是分开睡的,原主睡床,柳静秋打地铺。

而且两人到他穿越过来之前,没有发生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