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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唐书·崔弘礼传》记载:“崔弘礼迁河阳节度使,使治河内秦渠,溉田千顷,岁收八万斛。”这里的田应该算是比较好的灌溉田。斛,原为10斗,后改为5斗。由于唐代的计量单位又进行了改良,换算过后,差不多就是如今的亩产334斤,也就是160多公斤左右。

3、地瓜的亩产预估借用的是明朝刚引进时的数据,南方可以种春、秋两季,大约为分别为4000斤和2000斤左右,均算约三千斤。清代《金薯传习录》甚至说“薯上地一亩,约收万余斤,中地约收七八千斤,下地约收五六千斤。” 当然,后来有部分人认为这份记录有些夸大其词。不过文中只是顾念用来拉票的数据,不做细考。

第184章

他此言一出,四下俱是一静。

斗宝得胜才提供,这不就是在‘要挟’人么?

但是第三轮斗宝,输的代价是两百万文铜钱,折算一下,大约就是两百五十两黄金,花两百五十两黄金买一种可以亩产三千斤的粮食,值不值?

当然值得!最起码对也耶律太延来说,答案毋庸置疑。

自建立之初,契丹最头痛的问题之一就是粮食,莫说顾念手中的地瓜是普通粮食亩产量的十倍,便是只有三倍,也已经能解决极大的问题了。

灰州县令略微有些踌躇地开口,“顾城主此举,未免有悖斗宝大会的公平。”

“公平?”顾念抓着地瓜在手背上滴溜溜地转了圈,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你确定?”

耍流氓谁不会?就许方曜月躲在底下玩阴谋,不许别人光明正大的搞‘阳谋’?他就是要挟‘地瓜’以令诸席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