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页

“额,”周国红尴尬地咳了一声,赶紧走过去,端起碗筷,说道,“中午出门急了点,就有点忘记了。”

“我来吧。”明霞到这个世界,接触到的人,就连小孩都整日忙忙碌碌如不停休的旋转陀螺,难得碰到一个忘记洗碗筷的,竟觉得还有几分亲切。

当初在她工作室的小弟小妹,好些都不喜家务,有些人干脆家里连碗筷都没买,批发一次性的回来,随吃随扔。

周国红家中的厨房,比明霞半露天的草屋子靠谱多了。不仅有规整的灶台,洗碗的池子,还摆了一个水缸。

明霞拿起水缸里的葫芦舀水,冲洗碗筷。她余光瞥见周国红坐在灶台前,拿着一张纸张,引火做饭。

一根火柴,还没碰到引火纸,就熄灭了。

第二根火柴,倒是把纸张点燃了,但是纸张烧完,也没把碎木料烧着。

只能继续拿新的火柴和引火纸。

等她拿起第四根火柴时,明霞看着实在心疼,想到自己当初家里只有一两根火柴的窘困,忍不住开口说道:“要不我来点火吧?”

周国红脸上一热,也不太好意思地笑着调侃自己,说道:“行,那就麻烦你了,我从小跟我爹在部队长大,后来去了乒乓球队,吃得都是大锅饭,也没自己做过饭,所以回老家都好些个月了,还是笨手笨脚的。”

明霞将洗干净的碗筷放回木桌上,开始引火烧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