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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绍从偏过头去,看见姜慕知闭起眼睛享受在音乐里,有点好奇:她不是说今天来这里是带着工作任务的吗?邀请的时候说得一本正经,结果live一开始,她好像又真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

简绍从自己都没意识到他笑了,随后转过头去,学着周围人的样子举起一只手,跟随鼓点的节奏跳起来。

老实讲,这些乐队的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数一听就知道业余,如果单独把他们的曲子拎出来,很有可能根本不满足简绍从对音乐的要求。但是,当周围气氛升腾,那些小失误、小遗憾也就被平滑地掩饰过去,犹如蛋糕胚上抹的奶油,掩盖住细密的小孔,随着裱花袋的运作,变成不同的模样。

“我原来学生时代最喜欢听现场。”姜慕知趁着曲子的间歇,趴在简绍从的耳边跟他说话,“我也喜欢演现场,我喜欢聚光灯,那个时候觉得自己就站在彩虹的端点上,所有光芒都在我身上。”

“你?”简绍从愣住了,“你的意思是……”

“嘘。”姜慕知一根食指在他的嘴唇上点了点。

鼓点再次炸裂,伴随吉他失真的噪音,一声极端嗓叫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被台上的这位主唱吸引,姜慕知也不例外。

她吃惊地看向台上,那个个子不是很高的男主唱,手里握着一把电吉他扫着弦,他的声音跟他本人反差极大,是一种厚实而嘶哑的声音,如果光听不看,可能会以为他是个三十多岁,挺有阅历的男人。

姜慕知瞥了一眼节目单,找到那支乐队的名字,这是一支学生乐队,而且几乎是崭新的,手机上没有查到很多他们的资料,只知道他们是本市一所重点理工高校出来的学生,可以说,那所学校里的学生几乎各个都是学霸。

主唱叫何恩。

姜慕知不愿意错过任何一个机会,她不是那种一定要看完演出货比三家的人,她和简绍从对了对眼神,当机立断从人群中挤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