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我来了。
早上六点半,卧室里的闹钟突然响了起来。
姜央被吓了一个激灵,连忙爬起来从床头柜抓过闹钟按了。
阮文礼被吵醒,睁开眼睛朝这边看了一眼。
阮文礼作息很规律,通常七点之前就会起床,这个时间对他来说不算太早。
可姜央这么勤快倒是出乎了他的意料,犹其在他发现手臂空了之后,情绪稍稍受了些影响。
“怎么起这么早?”
姜央注意到他眉头皱了皱,不知道是因为被闹钟吵醒,小声解释:“我起床给子铭做早饭,他一会就该上学了,现在还早,你可以再睡会。”
姜央转头在床上找衣服,虽然她现在已经习惯了如此坦然面对他,可人要脸树要皮,孙大圣还穿树叶呢。
姜央在床上摸索一番,刚从床缝里揪出睡服衣,就被他拽了回去。
“别忙了,再睡半个小时我带你们出去吃。”
姜央看着他略显慵懒的睡颜:……
阮文礼将她按进臂弯的同时,顺手拿走了她千辛万苦找到的睡衣。
姜央看到他无比熟练地往那边一丢,终于明白为什么她每天早上起来都找不到衣服。
阮文礼躺了一会,感觉到对面的人还睁着眼,他大手往下一按,将她忽闪的大眼睛合上。
木香浮动中,姜央听见他慵懒沙哑的声音:“你做的饭不好吃。”
姜央在家吃了三个月小米粥,好不容易能出去吃早点,当然是选择她最爱的咸豆腐脑跟油条。
阮子铭吃馄饨跟粢饭团。
两个人在店里进进出出拿餐食,身后追随了一票视线。
但吸引人目光最多的还要数阮文礼,因为他那身衣服跟这间略显油腻的早点摊实在是格格不入。
再配上身后的车子跟满脸恭敬的肖春林,想不吸引人的注意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