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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你答应我告白的时候,我就在想,那样的告白太朴素、也太寻常了。”

“你这么好,一定要配上最特别的告白。”

“我在那个时候就暗暗发誓,今天就算山崩地裂我也要让你看到银河,然后在银河边上再向你告白一次。”

卫恕说到这里,松开了潘望秋,他拿起被潘望秋放在一旁的玫瑰,单膝跪地,深情告白道:“望秋,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我做梦都想跟你有以后,不管是现在还是八年前。”

“望秋,答应我,在一起以后有什么事,咱们一起面对好不好?我什么都不瞒你,你也别瞒我,好不好?你再像八年前那样一走了之我真的会受不了的。”

卫恕说着,执起潘望秋的手放在自己胸口处:“你不知道我听说你走了以后,这里有多难受。”

两个“好不好”再加上卫恕的一番内心剖白搅得潘望秋的心又酸又软。他想,他八年前同卫恕在一起或许只是懵懂的好感和一时的权宜之计;但如今他可以笃定,他和卫恕之间,就是爱情。

但感动归感动,潘望秋看到了卫恕手上的那捧花时,想起了横亘在他们中间生存和生活的问题。

于是他笑了笑:“答应你可以,能不能别再送我玫瑰了?”

卫恕显然一愣,他问:“为什么,你不喜欢吗?”

不喜欢吗?潘望秋问自己。

他对玫瑰的感情就像被导游强行安利买下的摆件,忽悠人的导游还告诉他,买了那摆件就能让自己和爱人感情永远稳固。

有钱有闲时看着倒也挺赏心悦目,但没钱时看那玩意儿就想着拿它换钱;没闲心的时候看着就会想那玩意儿居然会落灰,还得平白赔些时间去打理它。

潘望秋确实觉得浪费,无论从时间还是金钱上来说——玫瑰本身并无任何特殊之处,只不过世人将爱情赋予成它的意义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