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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宸道:“那不会。她昨晚在我胸口找饭吃,没找到。”

秦歌笑出声来,给他出了个主意,“你回头把t恤胸口的位置剪个洞,把奶瓶藏怀里,奶嘴从洞里伸出去”

傅宸满脸黑线,“那她以后还不得经常上我这儿找饭吃啊?赶紧办完事回来吧。”

秦歌点头,“嗯嗯。你是不是一晚上都好像胳膊压了块大石头?”

“哪有那个福气啊?两点多她饿了就哼哼唧唧的,又得起来冲奶粉伺候她吃宵夜。她还不肯从我身上下去。我只能一手抱着她,一手冲奶粉。然后她吃好又趴我身上睡了。我好久都没睡着,还不敢惊醒了她。”

“两点多起来伺候她吃宵夜,我可是坚持了40多天。”

傅宸没话好说了,比起来他才带一晚上真没立场抱怨。

吃了早饭,傅宸给小琅穿上衣服。

小姑娘还不乐意。她不乐意的表现就是手脚直着不配合。

但是实在太小了,还是只能被摆弄。

傅宸‘啧啧’两声,这要是能动会跑了,给她穿衣服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穿好出去,按照秦歌教的步骤洗漱。

再交给保姆喂奶,他自己吃早饭。

然后用提篮拎着在山上散步。据说每天都要出去溜一圈才满意的。

路上遇到的邻居都惊讶的看着他,似乎他亲自出门遛娃有些奇怪。

因为以往都是秦歌带着人出来嘛。

傅宸都面不改色和人点点头,或者打声招呼。

而在蓉城,有了小琅这么个牵挂,手续办完秦歌就匆匆要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