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可以红着脸说出“喜欢”,等到成年后,这两个字就像山峦一样,紧紧压在商初时肩上,无言述说。
气氛僵持,萝卜跑进来,左手一条冰冻的鱿鱼,右手一盒五花肉片。
“叔叔,爸爸,今晚可以吃肉肉吗?”对孩童来说,吃肉是人生三大重要消遣之一。
于是,池霆系好围裙,拎着菜刀,走马上任。
商初时依然被阻拦在厨房外,哪怕想进去帮忙择菜,都能看到萝卜苦大仇深的脸,毕竟他有用酱油洗西红柿的前科。
那一大一小在厨房里忙碌,商初时在沙发上坐着,身体蜷缩起来。
电视的新闻里,正播放国外经济危机下,采访流浪汉的画面。
见人家流浪汉穿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商初时一阵柠檬酸。
这叫流浪汉吗?这顶多是没房子,离真正居无定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浪生活远得很。
他抓起遥控板百无聊奈地换台,手机上,闪过宋昀发来的信息。
宋昀:池霆在你家吗?
商初时瞥了眼,跟老乌龟一样慢吞吞地打字:为什么觉得他在我家?
宋昀:他今早问我,怎么面对一个喜欢自己的人,我跟他说了以后,他这会还没回来。
商初时乐了:谁喜欢他?眼睛这么瞎?不会是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吧?
宋昀:……
第二条消息紧接着弹出:喜欢他的人的确能排队到绕地球两圈,但是真正让他在意的人不多。除了我这个唯一的亲人,大概就剩那谁。
商初时愣了愣,后知后觉,打字:我???
手机那边的别墅里,宋昀看着消息框,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