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山只要一撤退,我们就会派兵去先扼守住血门外的险要之地,比如魔山正在修建军事堡垒的地方,我们就先占领了,到时候魔山要是背信弃义再来进攻,我们已经占据了地利,那时候,谷地骑士齐出,魔山必败无疑。我们付出的钱粮,也能再追回来。”

“好主意!”莫顿·韦伍德爵士说道,“夫人,莱昂诺伯爵的提议,才是最合适我们谷地利益的。魔山如果诚心要和我们开战,必然不会给我们信件,他会偷袭红垒城,偷袭海鸥镇。洗劫一个海鸥镇,得到数百万金龙都是小事,粮食更是数千车。但魔山并没有偷袭,而是写信向我们公开借钱借粮,他修建军事堡垒,也是故意做给我们看的,并非真正的要驻扎血门外。我们不如借此机会和魔山修好关系,今后万一七国再变,还能有一个盟友。”

“好主意!就这么办吧!”莱莎·徒利说道,“莱昂诺·科布瑞伯爵,莫顿·韦伍德爵士,我派你们两人负责和魔山修好关系,让魔山先退兵出谷地,退到三叉戟河的十字路口去,我们就给他十万金龙和一千车粮食,至于结盟,魔山七国恶人,谷地不予结盟。”

“遵命,夫人!”莱昂诺和莫顿一起躬身。

……

明月山脉。灼人部。

灼人部首领名叫提魅,他的儿子也叫提魅,就是追随魔山的独眼提魅。

高山氏族的人,起名水平缺乏,往往一个名字,祖孙三代都是一样,灼人部的首领提魅之子提魅,石鸦部的首领夏嘎之子夏嘎,一个名字,用上多代甚至十几代都是常事。

提魅之子提魅率领着子民们顺山路离开部落,而部落山丘上,老一辈的人并不愿意迁徙到更好更舒服的地方去。

提魅的父亲提魅就蹲在一块山石上,默默看着自己的儿子提魅率领着村民下山离开,去到另外一个富庶的有肥袄土地的地方,将过上和谷地骑士们一样的富足生活。

老首领提魅的手里握着一把精美的匕首,匕首制作精良,刀鞘有美丽的花纹和金线装饰,价值不菲。但在看见了提魅一身的铠甲和头盔后,老一代的人就对年轻一代的人充满了敬佩。孩子们下山后取得的成就,超过了他们数代人的荣耀。

单是提魅和战士们的铠甲,在部落里面,就是无可估量的财富。在这之前,老首领提魅自己都没有一套像样的铠甲,有一个抢来的头盔,却是生锈了。

老提魅的身后站着他的多名妻子,每个妻子都穿着崭新的以前从未见过的丝绸衣服,手里有数枚金龙,那是少首领提魅给她们的礼物。

“等孩子们安顿好了,我们也可以去看他们。”一个老妪说道。

“两千里路,要走半年罢。”另一个老妪说道。

“骑马就不用!”老提魅说道,“我们要让长老学会养魔山大人给的渡鸦,别把渡鸦给养死了。”

灼人部子民们络绎不绝的下山,年轻人都愿意追随少首领提魅,迁徙到水草肥美,拥有高大石头房子,土地肥袄,能种植玉米和小麦的土地上。更多的少年梦想成为全副铠甲的战士,拥有一把梦寐以求的长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