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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盗墓的事情听过不知道多少次了,但是熊储还没有亲眼见过。

今天有这个机会,熊储觉得自己应该长长见识。

因为古人的铸剑秘法已经失传,现如今铸造的刀剑还赶不上古代的名剑。

混世王当场试剑,验证了心中的期望,属于最兴奋的时候,也是防备意识最薄弱的时候,作为杀手的熊储终于动了。

九连环身法施展到极致,九丈远的距离一个凌空跨步就已经横越而至,混世王手中的宝剑易主,现在到了熊储手里。

站在混世王身后三丈开外的熊储,右手握住剑柄,大拇指一顶剑鞘,哧溜一声,鱼鳞金剑再度出鞘。

熊储运足内力向鱼鳞金剑灌注进去,刹那间,鱼鳞金剑就仿佛在炼钢炉里面一样变成了金红色,近乎透明一般。

尤其是一把金红色虚剑腾空而起,仿佛一条金蟒在空中扭动身躯,而且带着呼啸之声,漫天的杀气顿时弥漫开来,这才是鱼鳞金剑的真正威势。

“果然好剑,可惜不是你这贼子能够配得上的,自然有德者居之!”

熊储低呼一声,随即还剑入鞘,然后反手甩向半空。

第468章 击杀贼首

梅蕊儿身上的虽然有一把弯刀,但是熊储觉得女孩子身上佩刀实在是有失身份。

熊储从来不在乎身份,是说不在乎自己的身份,不等于说不在乎身边人的身份。

剑乃兵中君子,女孩子佩戴宝剑,显得柔美之中有一股英武之气,才相得益彰。

刀乃百兵之胆,女孩子佩戴宝刀,那属于一种暴烈之气,无形中少了一份妩媚。

一个性情暴烈的女孩子,不是男人喜欢的对象,熊储也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