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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看得屏住了呼吸,但见那乞丐手指头上不带一丝血痕,原来那纠缠的头发只不过是一顶别样的帽子,而现在暴露在空气中的才是那人原本干净柔顺的头发。但那头发已经习惯了带帽子,于是又被罩上了一顶四方帽。

此刻,杨乐天见到熟悉的兄弟,不禁失笑。观其整个过程,竟如剥花生一般,去除粗糙难看的表皮,露出白胖披着红衣的果肉。

“对,这样才像是我的妹夫啊。”杨乐天依然在笑,不由心中感叹——呵,这个落魄世子扮起乞丐来,竟是似模似样,不愧是有过亲身经历的人呐!

他还清楚地记得四年前在竹林偶见那一面,当时寻誉如受惊小兽般的样子,于是种种疑惑涌上心头,脱口问:“你当年为何沦为乞丐,如今又如何摇身一变,做了这乞丐头子?”

“哦,你说那根破棒子啊。”寻誉含愧地低下头,笑答:“我只是借来玩玩,你知道,我那三脚猫的功夫连你老婆都打不过,当什么帮主啊。至于我为何会沦为乞丐,那真是往事不堪回首,算了算了,还是忘了的好。”

“没错,往事已矣,做人应活在当下。”顿了顿,杨乐天用余光扫了一眼兄弟,见飞鸟只是木讷地从旁细听,便故意哼了哼嗓子提高声音:“你说是不是啊,妹夫?”

“姐夫说得极是,我寻誉现在只求一家三口活得开心安逸就好。”提起自己的妻子,寻誉蓦然望向门口,“对啊,香香呢,璇儿早上拉肚子,我让她随后带着孩子赶过来,怎么还不到啊?不会是在京城的巷子里迷路了吧?”

“女人迷路很正常,妹夫莫要太过担心。”杨乐天从妻子怀中接过了儿子,对琳儿一笑,“走,我们过去坐。”

“乐天,香香不会真的迷路了吧。”琳儿担忧妹妹的安危。

“不行,不行,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以晚到呢!”寻誉蓦然间捶胸顿足,在喜堂上来回踱步。

大事情么?……杨乐天看着紧张得如热锅上蚂蚁的寻誉,暗自称奇:这寻誉和飞鸟之间并没有太大渊源,怎么他会那么在乎飞鸟的婚礼?竟能急成这样?

“吉时已到,请众位都落座吧。”夜里欢彬彬有礼地向着四方宾客摆了摆手,来到寻誉身边,温言相劝:“寻公子也快落座吧,我刚才已经派人出去寻香香了,放心。”

“嗯。”寻誉点了下头,却没有退到一边,而是径直走到盟主一家面前,拱手:“盟主,不管怎样,今日香香晚到也好、不来也罢,寻誉还有一事所求。”

“吉时已到,一对新人交拜天地。”

婚礼是夜里欢亲自主持的,说起这些现学现卖的词语难免生涩,但这句话以他练武之人的底气说出来,声音不仅足够洪亮,还盖过了其他一切杂音。当然,这声音连寻誉的语声也一起盖过去了,杨乐天没有听清寻誉所求何事。

喜乐声起,杨乐天抬眼一挑,正见美艳的新娘被喜婆从侧室中搀扶出来,忍不住好奇打量。他回到这个世界已有半个月了,知道落花的死讯,却不知道飞鸟从哪里找来一个新娘,又为何急着办起喜事。但他转念想过,毕竟飞鸟能从悲伤中走出来、另行结下一段姻缘,总是一件好事。于是,他没有多问,也不想多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