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废除陕西都司下辖卫所军户的世袭制度,准许军户子弟自由选择去留,离开的人,核定其参军年份,按月补足积欠饷银,赠以回乡路费。

留在卫所的官军,核查其直系亲属,接至当地卫内,由朝廷按月给予银、粮荫赏。

除此以外,天启七年内,将有后续参军福利政策出台。

其三,严打挂名军籍,驱使朝廷官军行使私役行为。

严令所司加派人手,按照名册,一个人名一个人名的逐个对比,各地东厂督办司负责督办,官员不尽心者去职。

凡发现有商人、军官、官绅等无关子弟的,核定历年饷银,由地方官府讨要回还,并发配充军为役。

其四,免除陕西境内各卫、所,军屯田税三年,三年之后,以每一分屯田交纳粮税五石为定额征收。”

第八百五十一章 迟来的补饷

明初划分的军屯土地,十中有九都已经被卫所军将、文官及地方豪强瓜分,就连商人都甘愿花费大量的银子,给自家子弟挂个军籍。

这种挂军籍的方式,使得他们家中子弟不用去卫所,便能享受到朝廷正兵的福利。

再加上卫所武将瞒报,所以兵部永远都不会知道大明朝数量庞大的卫所军队,到底有多少人。

除此以外,地方将领早把卫所官军当做自己的私人农奴,逼迫他们给朝中权贵打扫庭园、种地浇花。

卫所官军们该拿的月粮被不断克扣,克扣多少完全要看卫所武将们的心情,即便如此,却还要交纳月钱,供上级挥霍。

在这种情况下,卫所官兵根本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更别提武器装备的更新换代和日常操训了,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由此而看,卫所军队在勇卫营的进攻下分崩离析,倒也实属正常。

由于明初以来卫所军户世袭的定制,卫所军户遭受这些非人般的压迫,却不能脱离军籍,过着一眼看不到尽头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