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是远远地看着她,看着她在人群中耀眼,看着她像星光照亮他的世界,从未近距离观察过她。
她身上似乎藏着百花香,凛冽清爽的香味袭来,竟让他忍不住沉醉。
他的小欢宝,太好看了。
太诱人了,多少个夜晚,他会想着她的样子湿了裤子。
当懂了男人女人的那点事后,时欢就成了他梦里的常客。
即使在梦里遇到她,他也会压抑着自己,怕把她弄脏。
时欢感觉傅臣在看她,一侧脸,发现傅臣竟然低头开始记单词了。
晨阳柔和的光线照在他半张脸上,他硬朗深邃的轮廓这一刻竟然显得异常俊美。
他的神色有些慵懒,有些不屑,就像那些单词多不堪入目一般。
撇开傅臣的人品言行和缺陷来说,他的长相绝对是上等的,今天的头发也梳的很乖,让人一度觉得那个残暴乖戾的少年只是个错觉。
傅臣的手也很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剪得工工整整,只是手上有几处伤疤,给他这个手又添了一些不足。
他左手的虎口有一个小小的纹身,时欢无意间瞥见了,就想看看他纹了什么,用笔去戳傅臣的虎口,傅臣回头看她。
她冷不丁地撞进了傅臣的眼瞳,胸口小鹿乱撞似的怦怦跳,她眨眨眼看着傅臣那一双如同寒潭的双眸,小声道:“我想看看你纹了什么。”
傅臣将自己的左手握紧,将那小小的一个字藏起来,伸手弹了弹她的小脑壳:“小孩子,不能看。”
时欢是唯一一个敢在傅臣这尊太岁头上动土的人,一般人别说碰他了,还没靠近估计就被他浑身的刺扎成了筛子。
时欢对着傅臣做了个鬼脸,继续专心记单词。
傅臣的胸口泛起酸意,啧,真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