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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是远远地看着她,看着她在人群中耀眼,看着她像星光照亮他的世界,从未近距离观察过她。

她身上似乎藏着百花香,凛冽清爽的香味袭来,竟让他忍不住沉醉。

他的小欢宝,太好看了。

太诱人了,多少个夜晚,他会想着她的样子湿了裤子。

当懂了男人女人的那点事后,时欢就成了他梦里的常客。

即使在梦里遇到她,他也会压抑着自己,怕把她弄脏。

时欢感觉傅臣在看她,一侧脸,发现傅臣竟然低头开始记单词了。

晨阳柔和的光线照在他半张脸上,他硬朗深邃的轮廓这一刻竟然显得异常俊美。

他的神色有些慵懒,有些不屑,就像那些单词多不堪入目一般。

撇开傅臣的人品言行和缺陷来说,他的长相绝对是上等的,今天的头发也梳的很乖,让人一度觉得那个残暴乖戾的少年只是个错觉。

傅臣的手也很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剪得工工整整,只是手上有几处伤疤,给他这个手又添了一些不足。

他左手的虎口有一个小小的纹身,时欢无意间瞥见了,就想看看他纹了什么,用笔去戳傅臣的虎口,傅臣回头看她。

她冷不丁地撞进了傅臣的眼瞳,胸口小鹿乱撞似的怦怦跳,她眨眨眼看着傅臣那一双如同寒潭的双眸,小声道:“我想看看你纹了什么。”

傅臣将自己的左手握紧,将那小小的一个字藏起来,伸手弹了弹她的小脑壳:“小孩子,不能看。”

时欢是唯一一个敢在傅臣这尊太岁头上动土的人,一般人别说碰他了,还没靠近估计就被他浑身的刺扎成了筛子。

时欢对着傅臣做了个鬼脸,继续专心记单词。

傅臣的胸口泛起酸意,啧,真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