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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道爽滑的面条,配上不知哪里来的浓浓的汤汁,一口下去,同时刺激着他的味蕾和胃酸,他连吃几口,缓和了即将要发作的胃病,这才慢下动作。

“很好吃,你手艺很好,在家常做饭吗?”

不知为何,与凌霄接触越深,越觉得他身上的谜团越多。一个从小家境优渥的男孩,一手好厨艺,言谈举止不自觉的流露出良好的教养,偏偏又会做最接地气的泡面,最重要的是,对泡面却又嫌弃的不行。

按说,一个能将泡面做的美味有营养的人不应该是习惯吃泡面了吗?嫌弃的表情又是为何?

没有一个厨师不高兴于自己做的菜被别人夸赞,纵然只是两包泡面。

“还好,是在外留……”接触到江森略带探究的眼神,他话音一转,“在小公司当码农的时候,经常自己一个人……煮点泡面吃。”

“你那时一定过得挺辛苦的吧。”一个年轻人,没有钱,没有学历,在外闯荡,还能学得一手好技术,必然下了一番苦功夫。

“啊?还好……还好。”

的确还好。

在米国留学的时候,一开始他吃不惯西餐,华人餐厅离他住的地方很远,犯不上专门去吃一日三餐,便只能自己做。

他极少做饭,便先从煮泡面练起。算是有天赋,第一次就将面条煮的美味无比,不过再美味无比,连着煮连着吃,也很快就吃腻了。

后来他又学了几样菜,上手很快,做的有模有样的,也不算委屈了他的胃。

再后来他住的地方隔壁来了个华国的学弟,烧的一手好菜,且为人热情,时常做好菜邀请他来吃。

他虽自己动手少了,但可丝毫没委屈自己,一直都生活的很滋润,跟辛苦半点也沾不上边。

江森文雅的挑着着面条,专注地吃着,仿佛在对待山珍海味。

这一幕,在橘黄色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和谐,格外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