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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嫩的青笋,红红的腊排骨已经将汤熬的白白的,上面浮着的一层绿色给这道浓汤提供了生命力。

可惜那末生命的绿色却是香菜,让他望而却步,几次筷子要伸过去又缩了回来。

余枫也吃的很香,这会儿已经十二点半,已经晚于他平时吃饭的点,方才喝的山楂茶又开胃,他便更饿了。

况且,这几天跟着他的陈依依为了减肥保持身材,每次拉着他去吃草,本着怜香惜玉的心思,他也忍着,可嘴里都淡出鸟来了。这会儿好不容易能吃顿有滋味儿的,真是让人浑身舒畅。

他大口喝完一口汤,满足的叹了口气。

正要抬头问问霄哥的“老板”,就见霄哥舀了一碗竹笋煨排骨,放在自己面前,拿了一个小碗,将汤里的香菜一颗颗挑进小碗里。

此时已经一碗汤里的香菜已经挑的连根毛都不剩了,凌霄把汤推到他“老板”面前,自己香喷喷的吃那一小碗香菜。

余枫:“……”

妖孽,还我霄哥!

作者有话要说:余枫:妖孽,还我霄哥!

江森:我就是个穿书的,不是什么妖孽

第41章 项目

凌霄,一个龟毛直男癌,看到别人挑食不一脚将人踢出去就算好的了,还能一个菜叶子一个菜叶子的帮人挑菜?

余枫迷惑了。

“你……你们?”

江森自然的端起没有香菜的竹笋煨排骨,满足的喝了一口,果然美味,和他之前喝的分毫不差。看来写小说的作者口味和他一样,总算是做了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