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翩翩跟着冯彦廷到家时,下人们也开始摆饭了,郑翩翩以为冯彦廷都回来了,伙食应该改善了吧,可是早饭依旧就是馒头咸菜和稀饭。

馒头咸菜稀饭虽好吃,但她更爱大鱼大肉,算了,自称能屈能伸的郑翩翩安然地吃着早饭,心想冯彦廷这样的公子哥儿,应该会嫌弃吧。

可她错了。

冯彦廷眼睛都不眨地吃了起来,丝毫不介意。

好吧,她刚才忘记了,男主冯彦廷除了长得帅会装逼有杰克苏光环护体外,还是很有实力,吃苦耐劳的不在话下。

书中有一个情节,说是几年前,那时候冯府已经没落,刚好有一个采买药材的事儿,需要翻山越岭,条件十分艰苦,多少人垂涎银子,但又胆小不敢去,包括冯老爷和冯敬山、冯淮平。

可是冯彦廷愿意去。

冯彦廷去后一个月半没有音信,所有人都以为他可能和其他人一样已经命丧深山的时候,他带着同行者在深山裡穿行,吃野草吃树根,终于在两个月后衣着破烂地回来,不但拿到了银子,也救了半个城的百姓。

从那以后,冯家才借着那一笔银子慢慢起来,而冯彦廷也在不少人心中有了重量。

当时郑翩翩看到这段情节的时候,是佩服冯彦廷的,毕竟男主牛逼嘛,小说看起来爽歪歪嘛。

可是如今,对别人来说《皇帝》是小说,对她却是现实生活了,冯彦廷牛逼的是他自己,而她多悲催啊,住着老大别墅,老公日进斗金,她却吃着馒头咸菜,说出去都丢人。

她哀怨地看着冯彦廷。

冯彦廷头也不抬地问:“什麽事儿?”

郑翩翩极尽温柔地问道:“二爷,中午我们吃什麽啊?”

早上还没有吃完,就想着吃中午的,这人脑子裡除了吃,怕是容不下别的吧?冯彦廷不咸不淡地说道:“昨晚的拌面挺不错。”

郑翩翩想吃肉啊,她温声说道:“那也不能常吃啊。”

“没常吃,今天中午只是第二顿。”

郑翩翩:所以你不准备加餐了吗?抠门贵!

像是听到郑翩翩的腹诽一样,冯彦廷微微抬头问:“怎麽?你不想吃?”

郑翩翩笑着道:“怎麽会呢,二爷想吃的,就是我想吃的。”

冯彦廷笑笑道:“嗯,你这样想很不错,那中午就吃拌面。”

郑翩翩皮笑肉不笑地应一声:“好。”

冯彦廷淡淡地瞥郑翩翩一眼,继续吃早饭。

郑翩翩暗暗白了冯彦廷一眼,在心裡翻来复去地把冯彦廷骂一遍,又脑补自己狂揍冯彦廷,揍的冯彦廷跪下叫姑奶奶。

她心裡这才舒坦了,也就不和冯彦廷计较了,冲冯彦廷甜甜一笑道:“二爷,你慢吃,我去抄写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