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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薄唇猛地一张,就像野兽扑食,一口就把她的红唇连带粉舌,全都吞进了唇齿之中。

在云朵还没从错愕中回神,他已经长驱直入,在她的红唇中攻略城池。

他占据她的全部,嘴唇,舌头,口腔,甚至是牙齿

但凡属于她的,他的舌头都蛮横的搜刮过一遍,然后,攫住她的粉舌,抵死的纠缠。

将她吻得几近窒息也不肯罢休。

他说过,他是个行动派,所以他要用这种方式,来宣泄他这半个月来的相思。

如果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那么这相隔了整整十六天,就代表了他有十六个三秋没有见到她。

那是多少年多少载?

他现在已经无暇去计算这是多少年多少时分,无暇去思考为什么她对自己的为何突然有了这样大的转变。

他只知道,他很想很想……

很想她。

从来没有,这样想念过一个人,一个女人。

所以没有人知道,当他刚才亲耳听到,她亲口说他想他的时候,他有多雀跃,有多激动,有多快活的……

几乎就要疯掉。

所以他的吻,如此热烈,如此疯狂,如此的……

像燃烧的火焰。

舌头,是人类最柔软,也是最敏-感的部位,一碰之下,它就能让整个身体都能切实的感受到,触碰后所带来的感觉。

是以,云朵此刻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对方所给她带来的强烈情感,不需要任何言语表达,她已经全部的知晓。

对于男女来说,大概再没有比两情相悦,还要欣喜若狂的事情了。

所以她很高兴,许久未曾有过的高兴。

所以她回吻他,用不亚于他的狂热之吻,用尽力气的回吻他

当这热烈冗长的亲吻结束时,两个人,都已经气喘吁吁。

但两个人却在笑,边恋恋不舍的亲吻对方唇瓣,边畅快淋漓的发笑。

“是谁在那!”

小院的墙外,突然传来的一个男人疑惑的低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