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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作者卖版权,卖的时候很单纯,想着人家花了钱不可能不拍,没想到大公司就是可以为所欲为,买下来囤着,囤个三五七年,可能一直不拍,或者随随便便地做个成品出来,企图捞一笔就走。

粗制滥造,然后利用作者和小说人气带来的流量回本,城轲一再提醒她要避免出现的情况。

买方希望版权到手后,作者就别来多干涉,配合宣传就行,钟岚也知道,版权卖出去之后,自己不可能坐镇游戏公司,当人家的监督,她毕竟没这个精力跟能耐,但最后一番拉扯,对方也同意在合同加上开发期限。

最后议定的价钱是四百万,加上一连串对开发的要求,作者在网络上要配合宣传,真人可以不露面。

不能露面协助宣传这一点,也让钟岚吃了不少亏。

九月上旬。

“对,下午三点见,我会准时的,好,谢谢。”

挂掉编辑的电话后,钟岚舒展了一下紧绷的背肌。

今天签下合同,就能结束这段日子的扯皮了!

钟岚真不擅长跟人谈判,她会做好资料搜集,预演对方可能的回应跟说辞,表现得也相当不错,起码在龙悦负责人跟程宇航眼中,简直眉不像一个稚嫩大学生能表现出来的熟练,但这都源自她深厚的准备功夫,而她并不能从中获得什么乐趣。

她一度觉得,非常厌烦。

谈合同,是个重复着拒绝与被拒绝的过程,尤其是为自己争取利益,心理上会非常不舒服,冒出‘哎我是不是太为难人了’、‘我真不想这么咄咄迫人啊’、‘好烦,是我无理取闹了吗?’……等等的心声,脸皮薄和容易心软的人不适合谈判,而她占全了。

厌烦得甚至想过,对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她撒手不管了。

每次让钟岚坚持下去,一点点拉扯利益,修改合同的,是源自灵魂深处声音,是三个字。

四百万。

四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