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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程光以为这就是幸福。

后来容磊出现了,也是一个天之骄子,但是比梁飞凡更温和一些,比方亦城更阳光一些。

程光不敢拿自己和他比,因为除了一颗守护的心,他拿不出任何东西。

顾明珠动心的很早,这点程光看的一清二楚。

那时容磊和年少轻狂的顾明珠打赌,互相选修对方的一门专业课程,期末考试时成绩高的一方可以向成绩低的一方提出一个要求。

于是顾明珠每天和容磊一起学着服装设计的课程,还要去容磊班上和他上他的建筑设计课。她回家对程光不断抱怨:建筑设计有多复杂,容磊有多讨厌,今天又来查看她的进度,问倒了她好几次……

这世上哪个女孩的“讨厌”是冒着粉色心形泡泡的呢?程光看着她形容自己“讨厌”容磊时嫣红的脸颊和上扬的嘴角,落寞的想。

那年程光十五岁,理想是做顾博云这样的人。

而此时距离他跟随顾明珠跳级读完初中已经三年多了,距离下一次高考还有四个月。

“明珠……我觉得当混混好无聊,我想去上大学,就今年。”少年程光咬着甘蔗说,月亮很圆很亮,他在和顾明珠比赛,谁能把甘蔗渣吐的更远。

顾博云曾经很惋惜的说过,程光不是能成大器的孩子。

而阮姨曾经很高兴的赞过,六六是懂得生活和生命的孩子。

程光自己一直认为,我就是我,不必一定要像谁那样活。

可是他在那个深秋的黄昏,后悔了。

那天,秋游归来的顾明珠一头扎进房间里,鸵鸟一样的把脑袋塞在枕头下面,半晌不吭声,优美的腰线随着急促呼吸起伏。

程光正在她房里看书,吓了一跳,问了她半晌,她声音极甜极颤的闷闷响起:“六六——他亲我……舌头、伸进来了……我吃了好多他的口水……”

那是程光的生命里第一次有这样的时刻:上帝啊,恳求你!哪怕收走我的灵魂,只要让我做一天的容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