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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代,在学校里,在知青点,在新疆,王援朝不是没有过令他心动的姑娘:一个叫红梅的同班女孩有漂亮的麻花辫,活像《红灯记》里的女主角铁梅;一个叫卫红的女知青,吹得一手好口琴,《喀秋莎》的旋律在他的脑海中好多年回荡不散;一个叫阿依慕的新疆女孩,人如其名,有月光一样皎洁的面孔,她粉色的面纱一角随风撩到王援朝的鼻尖,淡淡的香粉气至今仍在王援朝回忆里萦绕……

像一叶浮萍随水流到处漂荡,王援朝最后没和任何一个女孩在一起。

直到1978年,王援朝才在车间领导的介绍下,和同在船厂工作的播音室员工林萍结了婚。

那一年计划生育正式成为基本国策,政府大力提倡晚婚晚育,于是,两个人直到1980年,王援朝30岁那年,才生了孩子。

是个女孩,就是王丽晶。

王丽晶从小就是个聪明懂事又倔强的女孩子,她书读的好,也是学校里的文艺标兵,活泼开朗,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喜欢她。

王援朝和妻子很欣慰,生了这样一个省心的女儿,什么都不需要为她操心。

直到王丽晶读大二的那一年,她突然恋爱了。

恋爱没有什么,但是,她的恋爱对象和她根本不配——是一个小混混。

那是上世纪90年代末,香港文化在内地方兴未艾,大量涌入的影视作品,《古惑仔》《黑社会》《男儿本色》《天若有情》,虽然只是艺术作品,但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混淆了某些世界观尚未定型,不能很好地区分艺术和现实的年轻人的头脑。他们看不到电影里黑社会的下场,只看到被美化的恶行,一直人人喊打的小混混们也从影视剧里给自己搞了顶高帽子戴上,自封有情有义的江湖人。

王丽晶的男朋友叫张勇,是一个修摩托车的小混混。

年轻女孩子是很奇怪的,他们的大脑和眼睛里仿佛自带滤镜,看不到真相,仅靠几个相似的元素,就可以把完全性质不同的东西画上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