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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二亩小麦快要熟了,我想要自己开个店。”

“二亩小麦?!你还会种小麦?!”宋子洲很是惊讶。

“恩,现在只有二亩,但以后会越来越多。我一介孤女,总会有人眼馋我这条财路,我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后台,你愿意与我合作么?”峥嵘一脸严肃的与宋子洲交谈着。

宋子洲原以为她在开玩笑,小麦本身就不好种,还能批量生产?如果此时和他谈话的是一个在田里劳作了几十年的老农,以他的经验或许可行。

但是想着他俩如今都能坐在这里交谈,还有什么事儿是不可能的呢?再说,她无非是想要借他的势罢了。不得不说,第一次被人这么重视的宋子洲还有些沾沾自喜。

“这小麦在我朝确实是个稀罕物,照你这么说,还真是条财路。”

峥嵘以为宋子洲没有明确应下是顾及到分成的问题,想到自己与空手套白狼也没有什么区别,便很大气的应道:“事成之后,我们五五分!”

宋子洲也很惊讶她的大方,想要推辞,却想着拿的太少她恐怕心中会有不安,便应道:“你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给你拿信物!”

峥嵘点了点头,纤手再次抚上了琴,峥嵘已经很久没碰过琴了,借着这琴,非得好好过把瘾不可。

一曲未了,宋子洲便回来了,见她在弹琴也没有打扰,等最后一个尾音响起,才说:“既然这么喜欢弹琴,这把琴就送你好了。”

峥嵘摇了摇头,或许坐在麦田弹琴别有一番风味,但在大字不识一个的村民眼中,未免有些太不合群了,再说突然多把琴,她该怎么跟紫荆解释呢?“我住的地方不适合。”

只这一句,宋子洲就心领神会了,这或许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吧,你不说,他也能懂。

把手中的纸递给了峥嵘,“这纸上的拓印是我玉佩上的,你新店的招牌上印上这拓印,丛氏在各地的线人都会照应你的。”说着从袖袋掏出两锭金子,“这二十两金算是我入的伙,你先把店开起来,回头有什么困难,再与我留言。”

峥嵘也不与他客气,皇子还会缺钱么,伸手就把这两锭金子借了过来,还用牙咬了咬。

宋子洲看着这财迷样,不由无语问苍天,这货与刚弹琴的那人是一个人么?!

☆、第三十三章 开店的前奏

悄悄的从李岱房间出来,又轻轻的进了自己的屋子,看着紫荆睡的很熟,峥嵘爬上炕,合衣躺在了她身边,看着紫荆没有动静,这才松了口气,逐渐睡去

一夜无梦,第二天峥嵘是被紫荆叫醒的,她睡眼惺忪的瞅了瞅紫荆,脑子停顿了一两秒钟,才清醒过来。

回想起昨夜与宋子洲的谈话,一跃而起,“快吃饭,今天要去趟城里,有件大事要办!”

紫荆看着风风火火的跑出去洗漱的峥嵘,脑门上飘出几条黑线,这么点大的孩子她能有什么大事

古代是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的,在李家村的时候,峥嵘一个人住,没有人和她说话,后来慢慢的也就习惯了。但是今天她却破例了,一手端着碗,一手就着小青菜,说道,“紫荆姐姐,我看你今天还是不要同我进城了!”

紫荆不解,刚说的好好的,怎么又不让她去了?这村子民风良好,开着门都没人偷东西,还用看门么?

只听峥嵘接着说道:“上次我是在平渡镇上救的你,万一这次去又碰见他们了呢?!还是小心为上,我们暂时没法和他们硬碰硬。”

紫荆点了点头,如果再被抓回去,就要伺候那个变态少爷,据说很多被他买回去的少女都活不过一年,还有人看见她们抬出来的尸体上伤痕累累的,想到这些,她不由的打了个冷颤。“嗯,说的对,我还是留守家门吧!但是你一个人去行么?”

“放心,我去了很多次了,上次救你的时候,我不也是一个人。”说着两口搞定剩下的饭,“啪”地把碗放在桌子上,“我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