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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刁氏给女儿也忙完了,甚至给一家三口都缝了新衣裳。见两人来了,又是过小年的日子,刁氏就自个儿掏银子上街买了菜,做了一桌子美食。

一家人围着桌子,成朔从街头带来了酒。

这是苗文飞第一次喝酒,几杯下肚就醉了,反而苗兴酒性好,翁婿两对饮。

苗青青乘刁氏去厨房,也给自己斟了一杯,她还没有尝过镇上的酒,上次合卺酒,是村里的甜酒,很淡,村里人都会弄一点喝,算不得酒。前世她的酒量很不错的,就不知道这时代的酒有没有前世的酒有烈性。

苗青青好奇的喝了一口,觉得一股米酿的老酒味,度数超级低,只能算是带着酒味的饮料。

成朔见了,低低一笑,“你也喜欢喝?”

苗青青摇头,“酒味太淡。”

“哦?”成朔盯着她,“莫非你还喝过烈酒?”

不知道这个时代的烈酒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苗青青摇头,“没有喝过,倒是想尝尝。”

成朔听了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没有再继续接话,而是与苗兴喝酒。

☆、一朝失足

苗青青三两口把水酒喝完,接着吃饭,还真的啥事也没有,连脸都不红一下,至少比她哥哥酒量好多了。

一家人吃得高兴,回去的时候,成朔又买了不少礼物装到牛车上去,一家人坐着牛车高兴的回去了。

苗青青看着成朔,觉得这个人吧,把女婿当得很到位,看把她爹娘和老哥给乐的,这么快就成了他们苗家的一份子,说话的份量比她这个血缘至浓的女儿还管用。

成朔见牛车走远,回身看她,见她目光意味不明,他眼梢往上一挑,唇角扬起一抹笑,顺手握住苗青青的小手,牵着她往回走。

身后的成家宝见状,不高兴了,伸出手来扯了扯成朔的衣裳,成朔低头,就看到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原本一张尖尖的小脸居然长得圆润了不少,面色白里透着红,梳着垂髫,穿着竹青色的新袄子,那模样就像年画里的娃娃,着实是可爱的紧。

什么时候家宝也是这么漂亮可爱的一个孩子,在成朔的记忆里,他虽是穿的新衣,但全身上下肤色都有点黑,像是洗也洗不干净的污垢,或是原本就是他肌肤的颜色,反正成朔都不太记得清了。

成朔伸出温暖的手把小家伙的手握在掌心,左右牵着一个,心里头烫帖,这种日子他不想失去,要一直拥有下去。

然而左边的媳妇显然不是这么想,掌心里小手扭了扭,却是被他巧妙的化解,成朔赶紧转移话题:“这两日娘给我做了两身新衣,你就没有给我做一身么?”

苗青青原本要发怒,听到他这话,瞪了他一眼,“咱们不是合作的关系 ”

“嘘,孩子在,你就不要老提这个了。”成朔乌漆的眼看着苗青青,眸子里尽是笑意。

出手不打笑脸人,苗青青动不了手,只叹了口气道:“做嫁衣就把手做伤了,我自个儿的衣裳还是娘给缝的,你要是想穿新衣,就上成衣铺子里买去,反正你手里头有银子。”

成朔皱眉,这话他可不爱听,但他也不敢再说要她做衣裳的事。

“看来我得把管钱的账本交给你帮着核一核才成了,我总是拿了银子忘记记账,账上有多少银两有时还得问张怀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