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王是大周皇帝的第九子,只有二十五岁,战功赫赫,威名震四国,在大周这种重文轻武的地处,出这么个皇子,实在不是值得庆贺的事儿,而且他还性情暴戾异常,每次征战,无论是和敌国交锋,还是剿匪,向来喜欢战前就许诺,若能得胜,犒军三日,由着手下兵士四下劫掠,甚至时不时地闹出屠城之事,朝中大臣,对其多有诟病,可皇帝就是钟爱他,从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闹大了就罚他的老师,罚他的副将,很少罚他。
以至于厉王变本加厉胡闹,连封号都是自己选的,不要‘贤’字,非要个‘厉’字,说是威风。
红尘拂了拂衣袖 谁能想到,上辈子最后获得皇位的,不是三皇子、五皇子,也不是小太子,而是这位从来没被人当成储君人选考虑过的,九皇子厉王!
第39章 厉王
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这些身份各异的人们,竟都聚集到这区区一小县城来。
红尘想到厉王陈玮,心中也慌,这人实在是个不按常理出牌,脾气再古怪不过的,但凡见到他,连皇帝也要头痛。
犹记京城传言,当年皇九子刚刚出生,尚未满月,万岁爷就开始为他择名,那是召集翰林院学士同来,好字儿都想给了儿子,选了半天,终还是挑了一个‘玮’字。
玮,美玉也。
那些时候,万岁最宠爱的乃是宓妃,传闻宓妃色如春晓,肤若凝脂,比皇帝年长十岁,却始终犹如少女,本该是祸国妖姬的命,在京城却一直广有贤名。
连太皇太后都赞过宓妃,说她若身为男儿,必是个如玉公子,和当今皇后一时双姝,难分高下。
皇帝想必是希望他的儿子,和他的宠妃宓妃一样,温润如玉,世间难寻,可惜啊!
皇九子越长越歪,明明让徐秋徐太傅亲自来教导他,学的也是孔孟之道,他偏要和武将混迹一处,武功不怎么样,性子到学得比武人还要暴力三十倍。
也幸好他在兵事上很有天分,不过几年,就能胜过大周大部分将领,率兵打仗,也是屡战屡胜,不像学武功那般,学了二十多年,和手底下一个亲兵打,还是打不过。
红尘叹了口气,黄莽之乱,长达三年,波及大半个周朝,皇帝甚至都差点儿被俘,听说当年在陈州一役,为保圣驾,厉王的亲军也战死了八成,他此次亲自出马,剿灭了最后一股黄莽叛贼,恐怕正要狠狠出一口恶气。
厉王一冲动,怕是要血流成河了。
好好一太平杞县,不知被鲜血浇地后,血腥气什么时候才能散尽。幸好她一无名民女,对方乃是天潢贵胄,大体上应该不会有交集,到不至于太过忧虑。
过了四月,天气就开始变热。
山上到还清爽,林木掩映下,到比山下更美,红尘如今不知道厉王什么时候来,自然不敢去县城,就时常上去逛逛,一路走,蚊虫都自动走避。
一条粗壮的藤蔓卷住一串七八只灰色的野兔,红尘走过去看了看,有两只母的,两只看着个头还小,都解下来放了,其它的装背篓带走。
幸亏这山上的小动物们,并不是都通灵,否则红尘吃起肉来,一准儿会留下心理阴影。
拣了几只野兔,又摘了点儿鲜嫩的蘑菇野菜,小猫和小狸四处跑了半天,找的野菜加起来也没自家主人的多,还累得气喘吁吁,气得直跳脚。
这两个小孩子才跟了红尘个把月,就被养得肥了一圈儿,脸蛋上,胳膊上,腿上都有了肉,圆圆润润,再不是以前面黄肌瘦的难看模样。
“别乱跑啊,小心让狼叼了去。”
眼见两个小家伙跃跃欲试,很有不怕累,继续登山的意思,红尘失笑,连忙把他们喊回来。
小猫掐了把自己腰身上的肉,挺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