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片刻之间,暴雨已经连成了水雾。少年全身尽湿,一动不动地站着,犹如绝壁青松。
“大师哥在练功。”厨房门口,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一边冲安一欣招手,一边大声说。
居然遇到了小天才,看来今天运气不错。
在吴山镇上,这个小男孩被羡慕的程度,要远远超过他爹,当代武圣。
据说他一岁认字,还没学会走路就已经学会了读书,到现在更是满腹学问,已经远远超过了京城大儒。
只要提起‘小天才’,所有的爹娘都要感慨一句,我的儿子能赶上人家百分之一,我就知足了。
安一欣笑嘻嘻地打量天才。
沈玉穿着细布道袍,小脸胖嘟嘟的,一双眼睛又大又亮,黑白分明,除了头上的二个小 髻梳得过于潦草,显得有些凌乱外,简直就象年画上的小金童。
“这个野桃子又酸又涩,不好吃。”
眉头皱起,满脸都是对野桃子的挑剔,与天才的名声不符,却可爱得要命。安一欣忍不住伸手去捏他的脸。
粉团子般的小肉脸,捏上去手感一定好得不得了。
一只手伸过来,挡住了安一欣的手。
“方婆婆。”安一欣笑着招呼。
方婆婆是武圣山庄的厨娘。虽然按规矩,武圣山庄的一切日用都由地保按时送上山来,但方婆婆偶尔还是会到吴山镇上逛一逛。武圣山庄虽然大名鼎鼎,镇上的人也时常谈论,但真正见到不会认错的,也只有方婆婆一人而已。
别的人,是急驰而过时,瞥上一眼的传说。
可惜方婆婆并不认识安一欣,所以面对讨好的笑脸,只是递了块抹布给她,示意她擦擦头上的雨水。
抹布很大,污渍斑斑,带着复杂的气味。←百度搜索→
安一欣笑了笑,接过抹布用力擦了擦衣服。
好意心领,但擦脸……
暴雨如注,从厨房望过去,院子里的少年只能依稀看到身影。
“我的野桃子很好吃。”安一欣低下头,笑着对沈玉说。
吴山镇只是一个小镇,但安守和当年安排她们母女隐居在这里,不是因为这里宁静质朴,而是因为武圣山庄。
武圣山庄矗立在吴山上,已经几百年了。而住在山庄里的武圣,常常是刚刚打败旧主人,兴致勃勃地整修完山庄,自己就被人打败,只好被迫搬出。
安一欣听小镇上的人说,在现任沈圣入住武圣山庄以前,吴山镇简直就是练武之人的大客栈,而住在山庄里的武圣更迭之快,简直就象钟点房。
不过沈圣在武圣山庄一住十多年,来挑战的人越来越少,除了偶尔一两个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吴山镇越来越象普通小镇,而沈圣和他的二个徒弟,在小镇居民眼中,就好象是另一个世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