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前世时最疼爱的大姐家的女儿,有不如意就使小性子是常有的事情。这小孩问他哪件好看,就笑嘻嘻的不说话,等真买了,两只大眼睛又直盯着他手里的衣服。

“你就惯吧。”说话间就看到乖巧坐在江耀腿上的小孩手里不停摸着身上的新衣服。

江耀顺着爱人的眼光也看到了小孩的动作,两人都从各自的眼里看见了心疼。

这时的华夏各地的农民还都是吃大锅饭,也就是土地里所有收成都交工。所以,这时的家庭多数没有存款,而作为国家高级干部的林琳和李驱虏工资虽然有三五百,对于普通工人最高的五十元工资来言是很多了。

但是,小四在部队时穿的衣服多是军装改小的,因为周围的小孩都这么穿,所以林琳并没搞特殊的给小孩买衣服。再说了,这是沿海的经济还没复苏,作为华夏腹地的川南,那里商场最好的东西和京城的也不能比。

对于在以后的日子里三天两头穿新衣的小孩来说,误会什么都是美好的。

“小四,过几天再让你大哥带咱们来买。”江耀抱着小孩的双手紧了紧。

“不用啦,小四有好多了。”哥哥给买过啦,这衣服的钱还是哥哥给的,回去要让大哥把钱还给哥哥。

“没事,过几天在给小四买过年穿的新衣服,好不好?”宠就宠吧,有他看着还能长歪了。

江耀对抬起头询问他的小孩点了点头,“好吧。”小四听哥哥的。

作者有话要说: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