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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这应该就是陆明光。宿主和原主不是同一天回娘家,却都捡到了呢。”

原主是三日回门的时候捡到的。

林菀知道它的意思,也许是剧情中不可逆的部分。

其实原主也不是第一时间把孩子捡走的,早上她借自行车去公社想打听陆正琦的消息,未果,然后去娘家,看到孩子她并没有管。傍晚她回大湾村发现那孩子还在这里,只是发着烧奄奄一息,她才把孩子带走的。

这原是书中世界,有些背景就是硬性规定,她穿过来一切才成为真实,说她是有了自己思维的原主也没错。

所以,这是她和孩子的缘分?

她蹲下,问小男孩子,“你叫什么?”

小男孩看着她,大眼忽闪,却不说话,眼中的委屈慌乱却已经褪去。

她又问他父母、家住哪儿,他都没有回应。

小孩子不说话,林菀暂时也没办法沟通,就看看他身上有没有线索。可惜小包袱里只有一身小孩子衣服,没有任何证明他身份的东西,连只字片言都没有。

她看看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附近也没有农田,自然不会有农民来干活。要是她不把孩子带走,让他在这里一天,太阳火辣辣的,又饿又渴,那肯定还和剧情一样发烧得病。

林菀:“你跟我走?”

小男孩看着她,不说话,只紧紧地抓着她衣角。

她只好把他抱起来,“走吧,这是咱们的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