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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殷夜来笑着吃下那枚樱桃,“为什么我认识的每一个男人,似都得不到你的一句夸奖?”

九爷冷笑:“你在这个风尘之地,又能认识什么好男人?无论慕容隽还是白墨宸,哪个是好东西来着?”

殷夜来脸上笑容微微一滞,自顾自将樱桃梗子噙了,不说话。

九爷四顾,打量了一下这个非花阁──这些年,每次来,她住的地方都会来个天翻地覆的大变样。和青楼一贯的旖旎华丽不同,这阁里陈设素雅高华,以白为底色,朱、紫、黑为穿插,一眼看去只觉得清朗开阔,壁上贴着一丈宽的素纸,上面题着一首新写的诗:

歌底无声算青春,此夜能不不伤神?

总向他人矜无悔,可曾自家略安存?

千里暗怀杀人剑,十步淡结芳草裙。

如何狂尘俱净尽,冷雨朝阳一微吟。[注1]

──落款是“重阳风雨夕远寄,为夜来补壁。宸。”。墨迹纵横、气势凌厉,是个男人的手笔。整个房间隐隐有几分林下旷然之风,完全不像一个青楼花魁的居所。

九爷歪着头蹙眉看了半天,也没认出上面的行草是些什么字。

“得,在这种地方混了几年,果然是脱胎换骨了,”他摇着头,“你以前可是个皮粗肉厚、空有一身蛮力的丫头片子,哪里会这些文绉绉的东西?”

“这些歌啊舞啊诗词啊的,其实也简单,就算从十七岁再开始学,倒也不晚。”殷夜来闲闲说了一句,岔开了话题:“真是奇怪,这几天我总觉得有点心惊肉跳,好象有人在暗中盯着我一般。”她瞄了一眼窗外:“在方才在沐浴的时候,我几乎就觉得有人在偷看了──却不料是你这家伙从窗口里跳了进来。”

“呵呵,吓了一跳吧?”九爷横里一躺,压得海南沉香木榻吱呀一声响,“不过严肃声明:方才我可没有偷看你洗澡!──连你小时候光屁股的模样都看过了,老子还用得着偷窥么?”

从来没有人敢和天下第一的美人如此说话,然而殷夜来却不以为忤,笑了一声:“好吧,那看来是我多心了──这几天不知为什么眼皮老跳,总觉得要有什么事情发生。结果却是来了你这个混世魔王。”

“哈,怎么,不欢迎我啊?”九爷和殷夜来隔着一个小案同榻而坐,“不过你也吓了我一跳:玄凛这般难缠的角色,你难道每天都会碰到几个?”

殷夜来微微一笑:“这一行都混了快十年,这点风波怎能吓到我?”

“也是。你也算是青楼领袖人物了。”九爷挠了挠头,“不过你的心气那般高,眼里不揉一粒沙子──虽然有本事有后台,但这般托大,少不得会招人嫉恨。”

“不遭人嫉是庸才。你们男人哪,总是喜欢那些难以得到的女子。”殷夜来把下巴搁在案几边缘,继续抱着小腿蜷缩在榻上,不以为然地嗤笑,“而且,我也不必怕那些家伙,是不是?”

“啧啧,还真的是不一样了……”九爷摇头苦笑,点了一下她的鼻尖,“小丫头长大成女人啰!”

“是啊,就如你长大成胖子一样,都无可挽回了,”殷夜来大笑,跳起来倒了一杯酒给他,“又是一年不见──怎么,今天想到要过来看我?”

九爷喝了一口,随口回答:“来叶城观潮的,顺路看看你。”

“别假撇清了!”听得这样的回答,她忍不住笑了起来,“方才你前脚进来,傅寿的丫鬟后脚就到了,把你的糗事一五一十对我全说了──哎呀呀,真有意思!~堂堂空桑剑圣清欢,居然被一群流氓追得落荒而逃?此事若是传了出去,云荒游侠们还不笑掉了大牙?”

[注1]:此诗乃是小椴写滴~

人生有味是清欢。空桑剑圣清欢,是云荒上所有学剑之人心里的一个传奇,无不将其视为武道之圣者、剑中之逸仙。自从先代剑圣兰缬去世后,他继任了剑圣的位置,虽然大肆扩张剑圣一门,本人却一直低调神秘,难免令人遐想。加上他的名字如此皎皎出尘,在世人心中,这位当世的剑圣定然是个飘逸英俊、剑胆琴心的年轻剑客,玉树临风的美男子。

然而此刻,榻上的胖子只翻了个身,整个木榻便沉了一沉。

清欢舒舒服服地躺着,在肚子上放上了一杯酒,眯起眼睛猛地一拍,肚子上的肥肉应声一弹,那杯酒瞬地飞起,居然准确无误地落到了嘴里!

看得他这一手越发熟练的“绝技”,殷夜来忍不住苦笑。

清欢叼了那盏酒,稀溜溜地吸光了,不屑一顾地回答:“嘁!我才不是逃,只是懒得让这些家伙脏了我的剑而已──身为剑圣,去和一群流氓无赖斗殴难道就很有面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