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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在南京停留,同时我们也再次见识到殷睿枫的财势,他在南京直接要了小车,只奔丹阳。

丹阳独山是个小地方,具体的说,还不在丹阳城内,当然若是在闹市中,事情就更加麻烦了,可当我们到达目的地后,却都傻了眼。

殷睿枫显然也是第一次来这所谓的丹阳老家,站在崎岖坎坷的九曲河边,看着殷家的发源之地,他久久也没说得出一句话来。

胖子走了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我说,殷老弟,就是这里不错吧?”

殷睿枫铁青着脸点了点头,我心中忍不住暗笑,丹阳独山这地方,可还真不是普通的糟糕,先不说那条直通丹阳城的主要要道崎岖坎坷,坑弯不平,就说目前的独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居然建立了一个若大的水泥厂,一个高大的烟筒正向外冒着黑烟,四周都是一些开山采石的石子厂,路上违规该装的大型拖拉机来来去去,带起的是满地的尘埃。

殷睿枫原本洁净的衣服上,不过在路上略站了站,已经满是灰尘,我们乘坐的那辆小车,早就面目全非。

我仔细的大量这家水泥厂,心中有点好笑,原本以为独山地处荒僻,就算弄出点动静来,也没什么大不了,可如今这地方,几百年的历史变迁,沧海成了桑田,原本的殷家已经不复存在,山头地亩,早就几经易主。

水泥厂的门前,镶嵌着五个黄铜大字“独山水泥厂”,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射出金黄色的光明,厚厚的灰尘也掩盖不住它独特的魅力,似乎在嘲笑着殷睿枫的无奈。

水泥厂的门前,种植着一些绿色植物花卉,但这些植物也不知道前辈子作了什么孽,原本的美丽婆娑掩埋在尘土飞扬里,看不出原本的娇艳。

“少爷……”黄经理用手掩着嘴,防止灰尘,对殷睿枫道,“您老看,这事情可如何是好?”

是的,目前问题已经摆在面前,原本的殷家已经成了一片水泥厂,而且看这模样,规模还不小,这样的工厂员工自然不少。在这样的地方,想要掘坟盗墓,好像是不怎么可能的。

我心中不无得意的笑了起来,暗道:“殷睿枫啊殷睿枫,你还是白忙了一场,也许老天都不让你如愿以偿。”

但殷睿枫接下来说的那句话,却让我差点没有一头就栽进丹阳的九曲河里。

“小黄,给我问问,这水泥厂是谁的,买下来,还有,这附近的山头、地面,我全都要了,原本属于我殷家的地方,如今我全部都得拿回来……”殷睿枫放下这几句话后,就直接坐进汽车里,吩咐司机道:“先去丹阳城里,找个地方住下来。”

第二十四章 九龙朝尊

我们伴随着殷睿枫一起到了丹阳城里,在东亚大酒店住了下来,黄经理自然是苦命的去四处奔波,我与老胡、胖子窝在房间里,看着电视商讨着这次的丹阳之行。

两天时间,我却是叫苦连天,从来没有来过丹阳的梁玉蝶拉着我走遍了丹阳所有的大街小巷,每天我的腿都跑得快要涨起来,可她依然乐此不疲,依然精神抖擞,看得我心中有点郁闷,暗中不知道扪心自问过多少遍:“难道我一个大老爷们,还年轻力壮,居然跑不过一个女人?”

这次大金牙留在北京并没有过来,他来也帮不上什么忙,因此,只有殷睿枫带着黄经理,以及胖子、我、老胡,加上梁老头与这个二丫头。

所有人中,只有我与梁玉蝶、殷睿枫年龄相仿,但殷睿枫脾气古怪,梁玉蝶本就对他有成见,自然不会去招惹他,于是,我就成了陪她逛街的不二人选。只到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逛街原来也是女人天赋异凛之一,男人无论怎么努力,也跟随不上她们的节奏。古代限制女人出门,实在是明智的选择。

第三天傍晚时分,胖子已经无聊的开始数着自己的腿毛,黄经理在大家望眼欲穿的情况下,一身灰尘,冲进了房间。

正躺在椅子上抽烟的殷睿枫抬起头来,懒懒的问了一声道:“怎么样?事情办妥了吗?”

黄经理喘了口粗气,半晌才道:“成了,少爷,事情都办成了,不但水泥厂,就连附近的山头田地,我都买了下来,要是少爷愿意,今天晚上就可以动手。”

殷睿枫把目光投向我们,我猛然想起,二丫头梁玉蝶还约了我晚上去逛什么丹阳的不夜城,说实话,我宁愿去西伯利亚做苦功,也不愿意陪着她再去逛街,于是,没有等众人说话,我就忙道:“既然一切都安排妥当,那我们还等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