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钟起的目光落在林时雨的身上,瘦,就算经过军训暴晒,皮肤依旧比其他被太阳摧残过的人要白,圆润柔和的衣领与皮肤相贴,衬得他脖颈的线条干净平滑,浅蓝色的衣服少女得恰到好处,粉色兔子头书包被他抱在怀里,长长的兔子耳朵搭在手臂上,卷住他骨节分明的手腕。

普通男高中生根本不会尝试的浅蓝和浅粉在林时雨身上织出一个极度清甜的外表,包裹住内里极度坚硬的气质。

朝着相反的道路提速狂飙的两种风格粗暴糅进一个人的身体,放在别人身上会觉得颠倒得魔怔,但是放在林时雨身上

有点合适。钟起收回视线,手中的笔轻巧一转。

林时雨放好东西,把书包往抽屉里一扔。抬起手臂的时候,手肘不小心撞到了什么,一阵轻微的琴弦嗡鸣声响起。

林时雨转头一看,这才注意到他和钟起座位中间的空隙里不知什么时候摆了一把装在包里的吉他。

他下意识扶住吉他,“……没注意。”

“没事。”钟起说。

林时雨想起前几天在群里看到的消息,“今天你要上讲台表演?”

钟起看起来没什么干劲:“不要为我鼓掌。”

林时雨有时候真的很难理解钟起的冷幽默。

李忠的课在上午最后一节。讲了半个小时的课以后,李忠看一眼墙上的钟,把课本一合,扔在讲台上,“正好还剩十五分钟,钟起,陶尘,我看你俩乐器也带来了,上来展示展示?”

教室里顿时响起掌声,李忠说:“女士优先,陶尘,来。”

陶尘有点害羞地抱着小提琴被催上讲台,小声说,“那我就拉《天空之城》的一小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