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送我回酒店吧。”秦笙按住他,低垂着眉眼道,“我晚上的飞机,不能耽误。”

他们俩都知道这话还不如不说,因为没用。

但秦笙还是说了。

于是原本该被抱着放进车里的他,被阮蛰直接扔在了后座上。

其实秦笙没订回程的机票,他是故意骗阮蛰的。

至于为什么没买回程,秦笙自己也说不清楚。

可能就是不想那么快走吧。

阮蛰的家离画室不远,开车十分钟就能到。

也不知道这个骑自行车的人是从哪变出来一辆四轮的。

房子在二楼,房龄不算新,看上去还有点老旧。

一室一厅,大概四十几平米,和过去阮蛰住的高档公寓天差地别。

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生活设施一样没少,浴室里还能放下个浴缸,生活质量和品味还是那个公子哥的水准。

只是没了小雏菊的味道。

人人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秦笙不禁想问问阮蛰,后悔吗?

为了他这样一个不值得的人,失去了过去的一切。

值得吗?

忽然脚上凑过来什么东西,毛茸茸的,吓了秦笙一跳。

他低头看过去,刚好瞧见一头猪…额,不是,一只猫趴在自己脚边,正在研究他五彩斑斓的脚趾。

猫咪似乎是闻到了熟悉的味道,过来探查一下,但时间过得太久了,它有些不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