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俩没有请保姆,阮蛰以前有一个阿姨, 每周过来两次打扫卫生, 但秦笙来了后就辞退了。

因为关系特殊,避免人多嘴杂,而且他们俩在家里总是腻歪在一起,阿姨过来也不方便,阮蛰就亲力亲为了。

阮蛰对他挺好的。

但是…秦笙到今天都不知道阮蛰对自己是个什么想法。

喜欢么?好像也不尽然,感觉比起喜欢, 阮蛰更喜欢和他上|床。

阮蛰几乎每天都要弄他一次,有时候很快,二十分钟就能结束,但有时候则会通宵达旦。秦笙身上的吻痕永远都是新叠旧,好在都在锁骨下,也就随他去了。

…喜欢。

自生日那天后,秦笙就没有问过他“喜不喜欢”这个问题,因为秦笙无所谓。

他只是想平静的等待高考,而和阮蛰在一起最大的好处就是,他可以帮自己过的更舒服一些。

比如转学,比如搬出来住,比如远离阮意那个绝世大傻逼……虽然这些都是阮蛰主动并自愿的,但秦笙确实一定程度上,逃离了阮意。

有了第一步,逃离阮家就容易很多。

所以他对自己的定义很简单——一个干净的床伴。

可能阮蛰就是喜欢他年纪小又乖巧,没有外边那些社会上的人那么多花花肠子吧。

注意到身后有人,阮蛰回头看了他一眼,平静的问,“回来了。”

永远是这么淡如水,阮蛰总是端着,不管干什么都放不下他身上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其实秦笙挺不喜欢他端着的,但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逢场作戏,秦笙并不要求他对自己敞开心扉。

“嗯。”秦笙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今天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