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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即若离 饶雪漫 630 字 3个月前

叔叔说得极为真诚,我被打动,久久不能言语。

“说点你喜欢的话题吧。”叔叔打破沉默说:“你还记得那个叫凌夏的男孩吗?他的第一张专辑已经发行了,据说卖得不错。他送了我一张,可我走得匆忙,光顾着给你带吃的,把唱片给忘了。”

“哦。”我轻描淡写地说,“他是要好好感谢你。”

“此话怎讲?”叔叔不明白。

“要不是你,他会有今天吗?”我说,“我指你赞助的那场演唱会。”

“哈哈哈。”叔叔大笑,“告诉你一个秘密,那场演唱会我可是大赢家。也多亏凌夏替我出主意,他可是这方面的专家。我不过是付出合理的广告费,而公司的知名度却因此而增大了好多倍。你不懂的啦,天意。不过说来我还要谢谢你,要不是你我怎么会认得凌夏,对不对?”

我差不多忘了,凌夏告诉过我,他的专业是国际贸易与金融。

“那小伙子是个人才啊。”叔叔说,“可惜他一门心思在唱歌上面,我多少次试图挖角都没挖得成!”

“可是……”我还是觉得奇怪,“你们怎么会熟起来?”

“你忘性比我还要大!”叔叔责备我说,“有一次你让我去秀水街接你,可是你没去,害我白跑一趟,那天我和凌夏聊了好久。”

原来是这样。

原来,我所想像的那些尖锐而世俗的事实完全就是一个假像。而我为了一个我臆想出来的假相,竟可耻地沉沦到今天。

“我送你回学校吧。”叔叔并没有查觉出我的异样,而是高兴地说说,“明天过生日,我来学校接你,请你吃饭。十八岁,成人啦,可喜可贺啊。”

对啊,明天,我就十八岁了。

我轻轻地抱了抱叔叔,跟他说再见。

上海的圣诞节没有雪。

我穿着厚厚的棉袄,走进学校附近的一家音像店。我其实一进去就看到那张招贴画了,站在最前面的那个人就是他,雪白的毛衣,明朗得让人心醉的笑容。我对老板说我买一张秀水街乐队的专辑。老板是个很可爱的年轻人,他把专辑从架子上取下来递给我说:“支持中国原创音乐啊,给你打个八折!”

“不用了。”我接下,低头把钱悉数数给他。

“你这姑娘真有意思。还有不让打折的?”他奇怪极了。

我扬扬手中的专辑问他:“听过吗,他们的歌?”

“还行。”他耸耸肩,问我,“看来你很喜欢?”

我笑笑走了出去。是的,我很喜欢。对凌夏的音乐,我一直都是那么的有信心。更何况这张专辑的名称,叫做《天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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