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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豪的胃口越来越大,他的产业遍布整个辖区,小到洗头屋,大到赌场。如风变的更加冷峻,也更加忙碌,他经常夜不归宿,但如果下雨,他一定会回来的。

住在装饰精美的大房子里,我反而常常怀念那一贫如洗的小屋,舒适的生活并没有让我感觉幸福,如果没有如风在身边,我和屋里的大理石雕塑没什么区别,甚至还没有它生动,一切都变得黯然失色。摆脱了饥饿与贫穷,富足却让人茫然。

我并不费力的考上了t大,念管理,其实学什么对我而言并没意义,当初我执著的想再让如风读书的念头已渐渐模糊,我和如风的未来都是模糊的了。

在大学里,我的美艳继续成为焦点,但是这并没有改变我的孤僻,我已经习惯了人们惊叹的目光,也习惯了一个人的孤独。没有谁敢打我的主意,每天准时接送我的黑色宝马和戴着墨镜的彪形大汉让人望而却步。

然而,就是在这样层层保护中,美丽一样具备魔力势不可挡,我依旧是别人眺望的风景,阿瞳就这么望着我走入了我的生活。

那天午后,我在一间冰淇淋店打发时间,店里的两个高中女生偷瞄着我窃窃私语。

“阿瞳!那女的好靓啊!”其中一个胖胖的女孩说。

阿瞳说:“是不错,可惜比我差了点!”

胖妹大笑:“你?未免差太远吧!”

阿瞳狠狠瞪了她一眼说:“女人,不光是长相,智慧也是一种美!”

胖妹不理她,迷恋的说:“如果能长成她那样,就算是个白痴我也愿意!”

阿瞳不以为然:“你看她,目光呆滞,一副哀怨的样子!红颜薄命,肯定活得不开心!”

胖妹打了她一下说:“都是你说的!人家走了。”

“喂喂!别闹!”阿瞳拉住她的手说,“她刚才是坐在那么?有个手袋,是不是她的?”

我买了外带,却把手袋忘在了座位上。这是我无比后悔的一次马虎,我宁愿丢一个小小的手袋,因为它使我差点丢掉了比生命都重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