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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已是华灯初上,晚风轻撩着甄陌的浅灰色外套。他白晰光洁的脸在温暖的橙黄色路灯下显得特别柔和,亮晶晶的一双眼睛反射着五色缤纷的灯火,却格外平静。

仿佛很久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甄陌与沈安宁在那家新开的北京涮羊ròu馆狠狠地大吃大喝了一顿。捧着饱胀的胃嘻笑着出了门,两人顿时觉得生活还是美好的。

沈安宁大声慨叹:“啊,生活真是好啊。”

甄陌笑道:“要让你觉得生活美好,倒也容易。”

沈安宁看了看表,猛一拉他:“不得了,快到时间了,我要去上班了。来,陪我一起去。”

甄陌有些犹疑:“我……就不去了吧。”

沈安宁根本不理会他说什么,一把拉着他就往路边跑,然后伸出手拦车。甄陌想想也没什么事,只好跟着去了。

沈安宁在这个城市里是个颇有点名气的歌手,最近一年专在酒吧里唱。因为在酒吧唱歌相对来说要单纯得多,仅止于坐在那里唱3只歌,唱完便走,也不用应酬客人。最近几年,酒吧业则异军突起,每天爆满,因此被许多老板看好,酒吧便随之一家接一家地开,当然也就需要大量的歌手,尤其是好歌手。沈安宁的行情非常看好,一般一个晚上从9点到12点,他要跑5个场,收入很是不错。唱久了,有许多客人专门爱听他的歌,所以常常有酒吧的老板找他去表演。他每天都过着同样的生活,晚上唱歌,白天睡觉,下午听音乐、练歌、看碟、逛街,也不见他有什么情侣,一个人活得十分潇洒。

下了车,甄陌跟着他走进“与狼共舞”。

第3章

从外面看上去,这个酒廊似乎很平常,只一扇木门与门边的两个格子木窗显现出一种美国西部的乡村风味。然而刚一进门,迎面便是一张巨幅的印第安人头像。他很瘦,眼窝深陷,脸上涂着迷彩,线条十分硬朗。头上cha着大蓬大蓬的羽毛,不留神看,还以为是绚丽的阳光在他身后无限高远地伸展开去。这幅巨大的油画浓墨重彩,被周围的射灯映着,有一种对命运不屈的抗争深蕴其中。因为知道这个种族已经几乎被灭绝了,他那种顽强的眼神与坚毅的斗志才更加让人心里产生一种凄婉的感觉。

甄陌对着这幅画看了好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