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那人就站在大殿内,背后是庄严佛祖,他翩跹一笑。

“阿久,那日你在佛祖面前说我是你的良人,今日再说给我听好不好?”

祝久辞骤然惊醒,将脑海中纷乱的片段轰出去,定下神,就看见红衣角消失在廊沿尽头。

他穿书了,还是一本狗血又虐身虐心的古早虐文。

原书中,与祝久辞同名的可怜人被梁昭歌这个疯批毒蛇缠上,好好的京城小公爷不过几年间就被折磨得不成人样,连同祝府上下,乌烟瘴气一片。

梁昭歌是个疯子,眼中有了一人便容不下其他的疯子。偏执,狠烈,世间的规矩于他而言像是笑话。他不仅自己疯,还要拉着旁人一起疯。

他执拗地将小公爷锁在自己的方寸之间,旁人来瞧一眼都难,若是谁将小公爷临时接了去,梁昭歌能将整个京城闹翻。

小公爷的爹祝老国公也拿他没办法,毕竟谁人能对付得了一个疯子?老国公头几次还能态度强硬地把小公爷抢回来,但梁昭歌不知做了什么可怕的事情,满身是血地跪在庭院中央,厉鬼一样惨叫,头顶劈雷,暴雨倾倒,全府上下无一不被吓得梦魇。

不过几年间,老国公郁结吐血而亡,国公夫人悲伤欲绝,自刎而去。小公爷一夕失了双亲,整个人失了魂儿一般,一丁点儿活下去的希望都没有,但生命却没有掌握在他自己手中,被梁昭歌生生拽留在人世间,受尽百般苦楚。多年心郁,终是在雨夜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祝久辞不记得书中的结局了,隐约有个印象,梁昭歌抱着尸身在雨中哭了三天,他赤手挖了一座坟茔,立了碑,生生用手指刻出字。他跪在石碑前,一头一头地往上撞,生生把自己撞死在碑前。

那石碑上的字本就是梁昭歌用手指生刻出来的,血肉模糊,什么都看不清,他又一下下磕在上面,碑面血红一片,极是恐人。

这是梁昭歌的殉情。

祝久辞打个冷战。

靠,就不该在交论文的前一晚接亲妹的电话,听她哭诉劳什子惊天地泣鬼神的绝美爱情。

绝什么美,祝久辞他命快绝了。

绝对不能和这个疯子有任何交集,祝久辞没有犹豫,当下便推开一切阻碍,硬是从一众乐娘乐师中闯了出去。

飘泼大雨。

祝久辞在门前停住脚,左右看了看,红坊门口的乐娘们早不见了身影,他也没个地方去借把伞。

辽阔的天幕下,雨水像刀子一样劈下来,挟着雷鸣闪电,劈哩啪啦砸在地上,溅起的水有三尺高,蝗虫一般往台阶上跳弹,很快就将祝久辞的鞋袜打湿了。

小侍从阿念不知从什么角落里冒出来,空着一双手委屈地看着祝久辞。

没伞。

来时晴空万里,谁能想到不出半日就飘泼大雨。

楼上木窗响动,祝久辞抬眼望去,一双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将窗沿推开,露出一截皓白手腕,下一刻,一把被撑开的油纸伞落了下来。

祝久辞扭头就走。

“唉!伞啊!”阿念跳起来接住伞,正高兴,就见自家小公爷早走远了。

“小公爷等等!阿念给您撑伞!”

楼上,木窗啪嗒阖上了。

*

原书中,祝小公爷是个花天酒地的性子,酒厂赌坊青楼没少去。莺莺燕燕见的多了,一朝遇上厌世的梁昭歌,他登时来了兴趣,整日往乐坊跑,完美发挥自己的小太阳属性,将光辉洒进了阴暗角落。

在梁昭歌初礼的日子,他直接雇了四十余个壮汉,将满箱金子抬进红坊,生生将其他眼馋梁昭歌的人憋屈回去。但是看着躺在榻上的美人儿,祝小公爷没骨气地跳窗跑了。

他虽花天酒地,但没一次落到实处。

他这一次挥金算是给二人在京中立下了名头,大街小巷无不传颂祝小公爷一掷千金抱得美人归的光荣事迹,祝国公差点没气死,拿了龙头拐杖追着小公爷在偌大的府里跑。最终以小公爷跪了三天祠堂,娘亲好说歹说劝下才出来。

结果,出来的第二天,小公爷又跑乐坊去了,美名其曰看他的人。国公爷气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