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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顾奕笙迟钝的大脑甚至没有办法去理解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但仍然本能地选择顺从那个声音的请求——他抓起那个手机,狠狠朝墙面砸了过去。

“啪!”

——

胡叔透过后视镜,看向了坐在后排的先生。

此时已是午后,阳光正盛,他刚刚从一场散场的宴会接回了先生,车内的空气中还带着未散尽的烟酒气,大片灿烂的阳光也跃过半掩的车窗落在他的脸侧,可先生的神色却仍然冷而沉。

胡叔知道原因。

他跟了先生近三十年,自少年时起便照顾先生的诸多饮食起居,如今即便是闭上眼睛都能一一说出先生衣柜里的衣服模样,自然也知道那个漂亮男孩。

先生有张好皮相,年轻时也曾是许多女孩男孩的追求目标,在胡叔的记忆里,先生的男女朋友也都有过几个,但大多不算长久,而这之中最特别的,大抵就是先生后来碰到的那个年轻男孩。

胡叔知道他,那男孩年纪小,模样乖,一口一个边叔叔,手指细细长长,听说还会弹吉他。那时候先生爱他,捧着他,走到哪都惦记着家里的小朋友,于是常常差他跑腿送些小玩意儿,博得对方一个亮晶晶,明晃晃的笑。

彼时胡叔想过先生或许会和他共度余生,可那个男孩却在某个冬日为了先生死了。

那是一年中最冷的一段时间,先生的身体在从北方回来之后陷入一场反反复复的高烧里,直到回了春,才终于好转起来。

之后又过了三年,胡叔再没在先生的身边看到其他情人,直到——

直到叶夜出现。

先生爱上了他,就像爱当初的那个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