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博文快乐够了才收回爪子,看见我瞪它,尾巴慢慢不晃了,咕噜了一声,夹着尾巴低眉顺眼地蹲在我身边。

我真糟心透了。刚洗的衣服又得重洗一遍,唐书禾还在上面看着,我狼狈地抬起头,看见唐书禾还站在那里,对我挥了挥手,笑了起来。

我也有点想笑,拍了一下路博文的头:“告诉你多少遍,只许看,不许弄。”

路博文抖了抖毛,散开的水珠在金黄的晨光里,飞扬的小碎钻一样。

遛完路博文,去保安亭拿伞的时候,我看见我的伞被卷叠得整整齐齐,伞扣上别着一支还带着露水的玫瑰花。我拿着那支玫瑰花,左右看了看,没有刺,就把它别在路博文脑袋上一路回家了。

我手头的这本书的尾稿还没写完,剧本大纲还没定,从前这种需要高密度写作的时候,我一般喝啤酒,有一次一本书写完居然胖了八斤,后来天天跟路博文出去跑步才勉强瘦下来,后来就改成抽烟,但是抽烟既伤我又伤路博文,最后改成嗑咖啡,为此我还买了个咖啡机,一天下来不知道喝了多少,总之那天九点多钟唐书禾给我发消息的时候,我才停笔。我本来想起来活动一下,窝在那里的时候还好,站起来的那一瞬间,我不妙地感觉到胃不太舒服,酸疼得就像我这一整天喝的不是咖啡,是他妈王水。

一个下午没看手机,满屏都是他的消息。原来是话那么少的一个人。

最近的一条是九点十五,他给我发:“我下班了。”

然后是五十分钟前,短短的一条:“学生不听课。”

往前翻是两杯奶茶和两包不知道是啥的吃的,附字:“学生推荐的,你要不要吃夜宵?我给你带了一份。”

再往前他发了一张图片,应该是他们校领导开会,他在那儿偷偷玩手机,拍窗外金黄的银杏树给我看。

再往上他说:“花收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