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以前每次转凉,都是自己先感冒,再传染给白渡寒的。

拍了一天的戏,又顶着风雨跑出去帮白渡寒买药,沈冥欢也累的不轻,浑身酸疼,顾不得自己现在还有个“现男友”,脱了鞋上去霸占了大床的另一边。

等身边传来轻缓的呼吸声,白渡寒这才似不经意的转过身,睁开了眼睛仔细打量着睡在身旁的人。

一头黑软的头发,领口微微敞开,白皙的肌肤都暴露在自己的面前,让人忍不住想想要咬上一口。

曾经,他最喜欢在那里留下专属自己的印记。

盯着沈冥欢看了许久,白渡寒突然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沈冥欢时的样子。

如果不是应江诗语女士所求,他是绝对不会出现在温昔时的生日party的,不过和往年的枯燥乏味不一样,那天他捡到了一只小猫咪。

温昔时的生日party是在温氏集团名下ktv举办的,排场很大,请了全班的同学过来,他坐在角落里杜绝着周围一切的热闹,然后看着沈冥欢被推上台唱歌。

少年是那群人里长得最好看的,嗓音也干净清爽,下面的人欢呼着他的名字,沈冥欢却拿着麦克风站在舞台中央,眼睛弯弯的唱着歌,似是不经意又刻意的将目光抛向他这里,与自己的视线交汇在一起。

其实从两人见面对视的第一眼,白渡寒就知道对方是同类,并且喜欢自己。

于是在聚会结束所有人醉倒在包厢的时候,两人心照不宣去酒店开了房。

那年的他二十一岁,沈冥欢二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