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久辞猫一样蜷在闹市口自己的小摊儿里面,眯着眼睛享受午后和煦的暖阳,慵懒而惬意。

闹市口人来人往喧嚣繁杂,但他似乎在这片喧嚣中开辟出一块独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当写诗写累的时候,他就安静地坐在那里,以旁观人的角度观察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们,有时是风风火火飞跑而去的孩子们,有时是撑着油纸伞的姑娘,偶尔有步履缓缓满脸皱纹的老人。

这里是京城。

四季流转,人生百态。

祝久辞打个呵欠,重新在小摊前坐好,捡起毛笔润墨,铺上一张宣纸,重新开始工作。

“山中何事?松花酿酒,春水……”半句诗没有写完,一道马鞭啪地一声抽在桌案上,宣纸登时裂作两半,差半寸就要抽到他的手背。

祝久辞皱眉看过去,一个约莫十七八岁的少年满脸挑衅地看着他,骑在一匹招摇的枣栗色高头大马上,黑色长靴蹬着马鞍,小腿绷得笔直,腰背亦高高挺起,穿一身惹眼的红色劲服,袖口绑着黑色束带。

“祝久辞你好大的胆子!”

祝久辞一挑眉,放下毛笔。他掉进这本书中以来还没有听到别人直呼他的姓名,来者都是恭恭敬敬唤一声小公爷,这直呼姓名的他倒是头一回遇到。

他平静地拿起宣纸团成一团,扔到旁边的背篓里,从旁再拿起一张铺到桌上,执起毛笔准备重新写。

“祝久辞!”那少年扔了缰绳,攥着马鞭气哼哼跳下马,大阔步走到他小摊前,一掌拍到桌案上,可怜的小铺子在风中抖抖索索,几乎要散架。

祝久辞扶稳书架,冷眼看过去,后者惊得往后一跳,马鞭在手上抻直大声吼道:“你干什么!本世子才不怕你!别仗着你小爵爷的身份就可以在京城肆意妄为,你莫不是忘了至今你还不能乘车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