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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灵亦步亦趋跟在后面,嘴角还留有点点红渍,眼神还不断往碟子上飘。

“您尝尝。”林顿恭敬中带着忐忑,他其实心里没底,刚才好像在火候和时间方面把握得不是太准。

阮绮玉看着番茄酱和薯条的颜色暗自点头,番茄酱暗红,不稀,粘稠度也刚好,酱味飘香。薯条金黄,泛着细碎的油光,土豆特有的香味很是浓郁。

她去洗净手,捏了一根薯条,没沾番茄酱,放入口中,细品其中滋味。

林顿站立在一旁,心情紧张到了极致,心都要跳出嗓子眼了。

他紧紧地盯着她的脸色,试图看出点什么,只是他还是徒劳了,阮绮玉将表情管理得很好。

尝过了薯条和番茄酱,阮绮玉对于他当前的水平有了一定的认知。

既然他开的餐厅主营薯条,那么这说明他对于这道美食的熟练程度是远超与其他菜肴的。

事实上,对于薯条的炸制和番茄酱的熬制,林顿还是有一定水平的。

作为刚接触厨师这一行的新手,他算是不错了。

当然,问题也有,如他所想,确实对于火候的掌控和时间的把握还可以有不小的进步空间。

阮绮玉的评价不偏不倚道:“番茄酱再熬制一分钟,味道会更好,炸土豆所用的火再小点儿,会炸得更加酥脆。”

林顿点头表示受教。

阮绮玉顿了顿,又问道:“你有练习做其他菜肴吗?”

“之前有跟着一位美食主播学习,简单地清炒时蔬略有掌握。”不过炒时蔬味道清爽,但寡淡,不比薯条的味道来得让人深刻,因此他开店才选择了卖薯条。

“哦?”阮绮玉哭笑不得,这傻小伙,现在竟还没认出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