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2章 狼王的崛起

冰风暴点头道,“我打听到,父亲并没有和其他豹人待在一起,而是待在狼族之主,‘胡狼’卡努斯的身边,充当他的谋士。”

“什么!”

孟超像是被冰锥捅到尾椎一样跳了起来。

“嗯?”

冰风暴非常诧异地看着他,“你的反应为什么这样强烈,我说错了什么吗?”

“没有,没有。”

孟超深吸一口气,平复激动的心情,“你父亲和狼人的首领待在一起?”

“是的,我从旅人还有行商那里打听到的情报,对我父亲的风评都不怎么样。”

冰风暴说,“因为他罹患先天疾病,毛发稀疏,肤色白皙的缘故,被族人们认为是缺乏英雄气概,同时,他好像也不太擅长战斗——虽然没有羸弱到沦为鼠民的程度,但也是豹人勇士口中的小丑和笑柄。

“他本人似乎也不热衷于战斗,却将到处游历,搜集失落的英雄史诗残卷当成最大兴趣和终身职业,很有点儿继续扮演‘游吟诗人’这个角色的意思。

“总之,豹人勇士们都认为,他是一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异类,在家族里面,自然没资格担任重要职务。

“他到处碰壁,自讨没趣,久而久之,也只能和‘胡狼’卡努斯那样的家伙,厮混到一起去啦!”

“是这样吗?”

孟超眯起眼睛。

他不觉得一个在二三十年前,有胆量孤身一人,潜入圣光之地的高等兽人,会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辈。

相比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氏族武士,这位豹人中的异类,倒是激发了他更加浓厚的兴趣。

而冰风暴的最后一句话,更是令孟超微微一怔。

“‘胡狼’卡努斯那样的家伙?”

孟超心思电转,迟疑道,“我听说过这个名字,那应该是统御图兰泽所有狼人的狼王。

“虽然在黄金氏族当中,狼人武士论单打独斗,并不是狮人和虎人的对手,但他们胜在繁殖力够强,数量够多,狼族大军在历次荣耀之战中,还是屡立战功的。

“为什么,你提到‘胡狼’卡努斯的时候,语气非常轻蔑呢,这位狼王的风评也不太好吗?”

“这是当然的,你不了解黄金氏族的情况,在赤金城却是人尽皆知,所谓的‘狼王’卡努斯,只不过是狮人和虎人的傀儡啊!”

冰风暴告诉孟超,正因为狼人的繁殖能力远远比狮人和虎人更强,是黄金氏族内人数最多的部族,具备了成为氏族之主的潜力。

所以,数千年来,才一直被黄金氏族的“双雄”——狮人和虎人深深忌惮,无所不用其极地打压。

黄金氏族的内斗比血蹄氏族的内斗更加激烈和诡秘。

毕竟,血蹄氏族的“双雄”,牛头人和野猪人,都不以头脑灵活而出名。

一根肠子通到底的牛头人和野猪人,更喜欢直接丈量拳头的直径,来决定谁才是血蹄氏族的老大。

而黄金氏族那边,虎人、狮人、狼人以及豹人,都是天生猎手和背刺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