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走啦。”

邓乐走的时候,脚步很轻,但是依旧能听到高跟鞋踩在地上的时候,轻微的作响。

宋御景就这么站在邓乐的身后,伸出手来捂住了自己的心脏。

半饷过后,江参从暗处走了出来,伸出手来搭在了宋御景的肩膀上,“兄弟,你怎么了?”

宋御景半饷将手放了下来,“不,没什么大事。”

只是心脏忽然就不听自己的使唤了,跳的速度太快,快到让他根本没有办法控制罢了。

江参看着宋御景离开的背影,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那是他故意留下的一点胡茬,因为这样显得帅气一些。

有点意思。

他这个刚认回宋家的表弟,被机场那个女人似乎抓在手心里。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江参见到了那个将冷总和自家那个凶狠的表弟都拿捏在手心的女人。

邓乐穿着专业的骑马服,将一头长发随意的用了一根黑色的皮筋绑在了身后。

朱红的嘴唇微微的轻启,伸出的手放在那匹有名的小雪白马上的时候,从远处看的时候,都有些分不清楚那个是手,哪个是马的皮毛。

在江参眼里优美的场景,其实是这样的。

“说吧,你怎么才能让我上你的身,不把我从你的身上丢下来?”

马冲着邓乐哼哼了两声,鼻子挺得老高,跟一只傲娇的孔雀一样。

邓乐伸出手来拍了拍小马的鼻子,看似带着宠溺,但是接着说,“如果我再骑上去的时候,你还把我摔下来,那我就把这个马场买下来,然后把你炖着吃了,我还没吃过马肉是什么味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