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竹还没起,我去做早饭。”向杰轻手轻脚爬下了床。年轻人就是好,睡一觉就又生龙活虎了。

何亚宁挣扎着爬起来,皱着眉,感觉到了深深的懊悔。

那是比自己小了快十岁的alpha!能随便招惹吗?!何亚宁咬着牙,缓缓起床。还好,还能走。

如果可以,他是真想把向杰那小子拎出来暴打一顿。细水长流不懂得吗?一次性透支他还得养好长时间。

气向杰,更气自己。何亚宁挠了挠头,拉开衣柜,挑选衣服。不自觉地选了件粉蓝色的衬衫。穿上还挺合适,正好把那些乱七八糟的痕迹一并遮住。

--也显年轻。

以前何亚宁并不在意打扮。工作嘛,只要穿得得体就好,哪管好看或难看。

可现在有了向杰,那就不一样了。年轻人是穿什么都好看,而他风华不再,如果不好好捯饬自己,和向杰站在一起,那就违和了。

这小子!何亚宁一边皱眉系着领带,一边暗想,这小子可真是要害死他。

杂菜粥盛好放凉,向杰已经煎好了三份鸡蛋卷。据说每天一定要吃适量的蔬菜,于是每天何亚宁家的餐桌上一定会有一些绿油油的东西。

他哼着歌儿将饭菜端上桌。周末了,小竹并不开心,今天有补习班。苦着一张脸,用勺子一下一下舀着粥。

“小竹,不要这样弄。”何亚宁压低了声音喝止。

他微侧着脸,伸长了脖子,牵扯出漂亮的线条,隐没在被熨烫得折痕分明的衬衫领子里。

往下一厘米,向杰记得很清楚,他昨天就在那里种了一颗浅浅的草莓。还惹得何亚宁一阵恼怒,连捶了他胸口好几下。

阳光。微风。早餐。爱人。小孩。

这些幸福的要素全部拼凑在一起。哪怕这些不一定都是他的,也能让向杰感觉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