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崇尴尬的笑着,答案不显而易见吗。
我又不傻,岂能自寻死路?
林知书甩甩头发,“好了我就当你问了,挺喜欢的,相当别致。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送我迎客松,还是在机场单手托着送给我,这是相当特别的回忆。”
沈崇哪能听不出她话里的调侃之意,“得了,你都不知道我现在多后悔。上车吧,搁这儿杵着我心理压力好大。”
林知书摇头,走上前来,“我真没调侃你,我是真高兴,也是真喜欢。虽然我也不太爱讲究那些小浪漫,觉得没什么意义,不过你能想到来接机,还带了礼物,我挺高兴的。你信不信等事情传出去,过不得多久接机送迎客松能变成潮流?”
对此沈崇只能在心里表示佩服,有钱人的口味真特别,这你都觉得喜欢?
孩子妈的确没撒谎,在经过一开始的哭笑不得之后,她还真被沈崇这“别出心裁”的礼物给打动了。
不管他是否考虑欠妥,也不管他这行为是否会让自己这个企业家登上娱乐新闻,无所谓,重要的是发生在他身上的改变。
除了接机与送我东西,他身上更穿着我准备送给他的衣服。
证明他不再与我见外,这是多么伟大的一步?
林总以前瞧不上同龄人追求的所谓小清新小确幸,她认为人生不需要浪漫。
但今天同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后,她突然有种被击中的感觉。
原来,当自己出门在外又归家之时,有个男人在等待着自己是一件如此奇妙的事。
她又想起这段时间以来自己与沈崇相互间许多次的通话,在国外看着他国内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时的感触。
那明明不是自己的事业,却依然牵肠挂肚,依然心潮随之起伏。
这种感觉太奇妙,像根橡胶绳在把两人狠狠拉扯靠拢。